國辦將向縣以上公共圖書館贈送《國務院公報》 

  為進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國務院公報》的利用率,從2005年4月起,國務院辦公廳向全國縣以上公共圖書館贈送《國務院公報》。今後,社會公眾可以方便地在這些圖書館查閱最新公佈和發佈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

  《國務院公報》是國務院辦公廳編輯出版、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物,是刊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性文件的重要載體。《立法法》規定,在《國務院公報》上刊登的行政法規和規章文本為標準文本。

  向全國縣以上公共圖書館贈送《國務院公報》是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重要措施之一,有利於充分發揮《國務院公報》在政務公開、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借助公共圖書館這一平臺,可以讓更多的社會公眾及時了解國家的方針政策,保障公眾對政府工作行使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使政府與公眾和社會各界的溝通更加便利、暢通,有利於進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為此,文化部辦公廳專門發出通知,要求全國縣以上公共圖書館要做好《國務院公報》的宣傳工作,並加強管理,注意《國務院公報》的長期保存,同時還要採取有效措施,方便廣大讀者查閱,充分發揮《國務院公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