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政務公開>> 部門地方文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2日   來源:人民銀行網站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聯合發佈防範信用卡風險的通知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銀行仲介代理公司”“貸款仲介”等名義,為客戶代辦信用卡並利用信用卡的透支額度和免息期,通過虛構POS機刷卡消費騙取高額手續費和銀行資金。特別是在信用卡業務發展較快的大中城市,代辦信用卡的非法仲介公然在當地媒體及相關網站上刊登“代辦信用卡並全額提現”、“POS刷卡消費提現”等廣告,將違規套現行為公開化,嚴重擾亂了信用卡發卡和受理市場,加大了銀行經營風險,破壞了社會誠信環境。為規範信用卡發卡和受理行為,保障銀行資金安全,促進信用卡業務健康發展,建立良好的經濟金融秩序,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日聯合發佈《關於防範信用卡業務風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信用卡發卡機構應嚴格審核申請人的申請資料,加強風險控制與管理,做好對持卡人的安全用卡教育。信用卡發卡機構應加強發卡源頭的風險控制,對信用卡申請人進行嚴格的身份核定和信用審查;要慎重選擇發卡營銷外包服務商,並嚴格管理與發卡營銷外包服務商之間的外包關係,明確雙方責權利;要加強對持卡人不良用卡情況的監控,對於已確認存在以欺詐手段套現行為的信用卡,有權採取止付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告公安機關。發現不法仲介騙領信用卡收取高額手續費和騙取銀行資金的,應聯合工商、公安等部門對其進行打擊和處理。
  《通知》明確要求,收單機構應加強特約商戶管理,強化對特約商戶的風險控制,防範特約商戶非法套現等風險。收單機構要加強對特約商戶資質的審核,防止拓展不合規商戶;要規範特約商戶簽約行為,完善對特約商戶和POS機具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日常監控機制,對可疑和異常的商戶交易及時監控和調查處理。
  《通知》強調,中國銀聯應當積極協助成員機構和相關單位做好有關信用卡非法套現等違法行為的風險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銀行卡風險防範合作機制,加強與成員銀行、工商、公安機關間的協調,防止不法貸款仲介和惡意申請人在多家銀行反復作案,並聯合各成員機構開展持卡人安全用卡教育和特約商戶收銀員培訓,增強其風險防範意識。
  《通知》鼓勵發卡機構、收單機構和中國銀聯在開展信用卡業務時,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制度,充分利用“風險信息共享系統”等各類相關信息系統,提高對高風險持卡人和商戶的風險識別和控制能力。
  此次,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發佈有關信用卡風險防範的規範性文件,體現了兩個金融管理部門對信用卡快速發展過程中暴露出的風險的高度重視。《通知》的發佈實施將有利於形成監管合力,加強管理合作和協調溝通,維護持卡人對信用卡支付的信心,引導銀行卡産業健康發展,促進我國支付體系安全、高效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