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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4日   來源: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學校
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體藝廳〔200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近一個時期以來,隨著氣溫的變化,各地報告的傳染病流行事件和食物中毒事件又有所增加,國務院領導對此高度關注,並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採取切實措施,加強衛生防疫,保證學生飲食安全。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學校傳染病流行事件和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切實把做好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作為構建和諧社會、和諧校園的重要內容,作為實現好、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要以對青少年學生高度負責和求真務實的精神,採取紮實有效的工作措施,堅持不懈地把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抓細、抓實、抓好,為學生在校學習、生活營造一個衛生安全的環境。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按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規範性文件以及我部對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認真檢查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制度、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傳染病和食物中毒報告制度以及中小學晨檢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確保各項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措施落到實處。
  三、學校主要領導要認真履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管理職責,要親自過問和督促學校有關部門落實各項食品衛生安全制度與措施,近期特別要重視對承包食堂的監督與管理工作,要將對承包食堂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納入學校工作職責,堅決糾正對食堂承包單位“放任自流”、“不聞不問”的錯誤做法。要嚴格承包食堂的準入制度,對資質不合格、衛生安全不達標的承包單位(或個人)要堅決予以清退。
  四、學校近期要結合季節特點、傳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發生的特點,對學生進行針對性較強的防控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專項宣傳教育。要重點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不買街頭無照或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不採摘或不食用野果(菜)和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加強體育鍛鍊和營養、保證充足的休息、有病及時就醫並居家休息等,增強學生的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提高機體抵禦疾病的能力。
  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近期組織一次以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檢查,或與衛生行政部門共同組織一次聯合檢查,要重點排查食堂特別是承包食堂、學校食品小賣部、小飯桌等以及學校自備水源等重點場所和關鍵環節,以消除可能造成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流行的衛生隱患問題。各地對發現的問題要採取措施及時予以整改,並在整改之後進行復查。我部將在4月份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專項督導檢查中,對部分地區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進行抽查。今年第三季度,我部與衛生部將聯合開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檢查。
                             教育部辦公廳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