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認真做好“五一”黃金周及
汛期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
安委辦〔2006〕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中央企業:
“五一”黃金周即將到來,旅遊開始轉入旺季,城鄉居民出遊規模大、遊客多、交通流量大;同時,2006年的汛期也即將來臨,這段時間是各類事故的易發、高發時期,安全生産壓力增大。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做好安全生産和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做好“五一”黃金周和汛期的安全生産工作,現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責任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站在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深刻認識做好安全生産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切實加強對節日和汛期安全生産工作的領導。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認真研究、週密部署、精心組織好節日和汛期的安全生産工作。要突出安全生産的重點地區、單位、部位,針對薄弱環節,嚴密制訂防範措施,狠抓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措施落實。要組織力量深入基層,加強督促檢查,解決突出問題,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要合理安排,加強監督檢查,預防公共領域安全事故的發生
交通、鐵路、民航等部門要根據客流量合理調整車次、船期、航班等;各類風景名勝區、公園、遊樂園的管理部門要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遊覽活動,切實控制好高峰時段遊人總量,按照應急預案合理疏導遊客,嚴防擁堵、踩踏等突發事件的發生;公安等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重大公眾聚集活動的審批及安全保衛工作;旅遊、衛生及安全監管等部門要做好應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生産安全事故的應急準備工作。
在“五一”之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集中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公安、交通、鐵路、民航等部門要嚴格對運輸設備設施進行技術性能檢測、檢驗,加強對客運企業特別是旅遊客運公司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從事客運安全的監督管理人員和司乘人員的安全教育,嚴禁車船超載,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旅遊客運和交通運輸工具帶病、超載、超限、超時運營等危及遊客安全的行為,嚴格查禁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確保乘客安全。旅遊、質檢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遊船、輪渡、纜車、索道等遊客運載工具及帶有危險性的攀岩、蹦極、探險、漂流、射擊等旅遊項目和大型遊藝機等設備的安全檢查,加強日常抽查、維護和管理,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運營使用。消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車站、碼頭、機場、商場、影劇院、歌舞廳、賓館飯店、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教育、衛生等部門要會同消防等部門搞好學校、醫院等場所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供水、供電、供氣、城鐵、地鐵等部門和各類生産經營單位要搞好自查,加強內部的安全管理,確保安全運營。
三、要強化安全管理,落實各項措施,確保重點行業和領域的生産安全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突出重點,認真搞好安全檢查,深化安全專項整治,加強安全管理和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防範各類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一是要大力加強煤礦安全生産工作。要繼續做好非法煤礦和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煤礦的整頓關閉工作,已經關閉的礦井要關實、關死,防止反彈;已經列入關閉計劃還沒有關閉的要立即關閉;對明停暗開、違法違規生産等行為要堅決打擊。要進一步落實瓦斯治理的各項措施,加強“一通三防”管理。要全面排查整改煤礦各類事故隱患,堅決杜絕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産。
二是要加強對非煤礦山的安全整治與監管。要結合安全生産許可證的發放,關閉各類非法的和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礦山,打擊超層越界開採的行為。要深入細緻排查整改各類事故隱患,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源頭管理。要落實安全措施,加強重點防控,防止透水淹井、尾礦庫垮壩、排土場坍塌及炮煙中毒以及含硫化氫(氣)油田井噴失控、油氣泄漏、平臺傾覆等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三是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民爆器材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五一”前和節日期間,要以防範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氣等泄漏事故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為重點加強安全監管。要繼續抓好“五整頓、兩關閉”工作,依法取締各類非法經營的企業和銷售網點,嚴防危險化學品泄漏和爆炸事故的發生。要加強對民爆器材和煙花爆竹生産、儲存、運輸、銷售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堅決打擊、取締非法生産、銷售、運輸民爆器材和煙花爆竹行為,堅決糾正違規生産的現象。要妥善做好已關閉或停産煙花爆竹企業的原料、成品、半成品的處置存放工作。
四是要加強建築施工安全工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及企業要重點加強對建築施工現場腳手架搭設、臨邊洞口防護、施工用電、塔吊和施工電梯、施工機械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規定,切實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對現場管理秩序混亂、問題突出,隱患嚴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頓,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施工。
五是要對冶金、建材、電力、軍工、漁業船舶等行業和領域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具備安全生産基本條件的企業,一律停産整頓,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要堅決關閉。
四、加強協作配合,搞好值守應急,形成聯動機制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協作配合,特別是要加強與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的聯絡溝通,在信息資源、監督執法及突發事件搶險救援等環節加強聯動,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協調有序,萬無一失。與此同時,要切實加強節日值班工作。節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安排專人晝夜值班,領導同志要在崗帶班,及時掌握安全生産動態,確保信息通暢並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及時妥善處理並按規定及時、如實上報。要加強預案管理,針對不同的生産經營活動和大型的專項活動做好應急預案並搞好演練,一旦發生事故,要立即啟動,有效救援,把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請各省(區、市)于5月7日10時前,將本地“五一”黃金週期間安全生産簡要情況(主要是傷亡事故匯總數據)傳真至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聯絡電話:010-64211843,自動傳真:010-64234662)。
五、提早準備,週密部署,切實做好汛期的安全生産工作
據國家氣象部門預測:今年夏季主要多雨帶位於黃淮到華北南部一帶,華南大部分降水較常年同期偏多。同時,中小水庫和中小河流安全問題突出、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很低、防禦山洪與颱風災害工作薄弱。因此,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災、控大事的要求,早準備、早部署、早落實,超前工作,切實做好汛前防範和汛期的安全生産工作。要針對汛期對安全生産工作可能帶來的威脅、危害和汛期安全生産工作的特點,制定防範措施,強化防範手段,搞好汛前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保安能力,牢牢把握汛期安全生産工作的主動權,切實做到安全度汛。
各級安全生産監管監察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認真協調解決好汛期中出現的安全生産問題。要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進一步落實汛期的安全生産責任制,加強對礦山、水利、電力、鐵道、交通、建設、石油、化工等重點行業和水庫、大壩、電站、尾礦庫、礦井、橋梁、危險品儲運、危房、通訊設施和人員密集場所等重要環節、部門的安全生産檢查和監管監控,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力措施,把事故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絡,及時掌握水情預測預報,確保汛情信息和調度指令的暢通。要完善汛期安全生産值班制度,強化值班工作,加強汛期的應急管理,努力做到指揮靠前,發現重要情況及時有力有效處理。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