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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4日   來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進一步加快全省事業單位人事
制度改革工作進度的通知
吉政辦明電〔2006〕50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全面推進我省的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省委、省政府按照國家的部署,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做出的重大決策,也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的重點工作之一。目前看,全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開局良好,進展順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是,也存在著改革推進力度不夠大、進度不夠快、發展不夠平衡等問題。為了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進全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開展,按照省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總結上報改革工作進展情況
  各市(州)政府要對去年全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以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包括所轄縣市區改革進展情況)進行簡要總結,形成書面材料于4月21日前報省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絡人:馬清友、王文軍,聯絡電話:0431-5611221,E-mail:rstfgc1788@126.com
  二、進一步加快改革步伐
  
各地要嚴格按照去年全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和今年全省人事編制工作會議的有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改革步伐。還沒有召開動員大會進行部署的市(州),“五一”前必須召開會議,完成動員部署工作;沒有出臺相關配套政策的,要爭取儘快出臺。要確保按照省政府確定的時間表完成改革的各項任務。今年適當時候,省政府將專門召開會議,直接聽取各市(州)政府關於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進展情況的彙報。省政府督查室和省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地、各部門,特別是工作不力,進度遲緩的地方和部門改革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三、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各地要把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納入重要日程,切實加強領導,沒有組建組織領導機構的,要儘快建立健全。在組織實施改革工作中,要加強政策研究,妥善處理各種矛盾和問題,確保社會穩定。要在完成全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議確定的“規定動作”同時,積極探索研究事業單位其他配套改革。各市(州)要切實擔負起對所轄縣(市、區)改革工作的調度指導任務,層層抓好工作落實。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