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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0日   來源: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保衛和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今年5月8日上午,一犯罪嫌疑人持汽油闖入河南省鞏義市河洛鎮石關村一非法民辦幼兒園縱火,截止當日上午12時,已造成3名兒童死亡、11名兒童和1名教師受傷。這起案件給受害人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創傷和無法彌補的損失,也引起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學校加強安全保衛和管理工作,嚴防再次發生慘痛的校園安全事件。為確保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的健康成長和生命安全,現就有關問題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要牢固樹立“珍愛生命,安全第一”的觀念,始終保持高度的警覺,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切實把學校各項安全保衛和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嚴防此類校園安全事件的再次發生。
  二、各地要針對當前校園治安和刑事案件多發特點,切實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認真落實門衛、值班、巡邏等內部管理工作制度,及時發現和制止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防止針對師生的違法犯罪活動。
  三、各地要加強對農村中小學幼兒園,特別是農村民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指導,督促這些學校儘快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和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於違規設立,經過整改仍然不符合條件的非法民辦中小學幼兒園要堅決予以關閉或取締。
  四、中小學幼兒園要切實加強與當地公安機關和社區的聯絡,建立健全校園安全聯防制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落實《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及時向公安機關反映和提供有關線索,防患于未然。
  五、中小學幼兒園,特別是農村中小學幼兒園要大力開展安全宣傳和教育活動,定期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演練,強化師生安全意識,增強師生應對突發事件的實際能力。
  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責任追究,對因學校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教育部辦公廳
                            二○○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