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
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通知
國辦發〔2006〕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完善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的組織指揮體系,充分發揮各部門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職能作用,經國務院同意,成立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揮部主要職責
指導全國森林防火工作和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解決森林防火中的問題,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森林防火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重大措施的情況,監督有關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和責任追究,決定森林防火其他重大事項。
二、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 指 揮:賈治邦 國家林業局局長
副總指揮:雷加富 國家林業局副局長
戚建國 總參作戰部部長
梁 洪 武警部隊副司令員
成 員:武大偉 外交部副部長
杜 鷹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劉金國 公安部副部長
李立國 民政部副部長
廖曉軍 財政部副部長
胡亞東 鐵道部副部長
馮正霖 交通部副部長
奚國華 信息産業部副部長
張寶文 農業部副部長
李 軍 民航總局副局長
雷元亮 廣電總局副局長
許小峰 中國氣象局副局長
王國慶 新聞辦副主任
白自興 總參動員部副部長
劉國華 總參陸航部副部長
韓祥林 武警森林指揮部主任
三、指揮部工作機構及其職責
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國家林業局,其主要職責為:聯絡指揮部成員單位,貫徹執行國務院、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定和部署,組織檢查全國森林火災防控工作,掌握全國森林火情,發佈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協調指導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督促各地查處重要森林火災案件,承擔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副總指揮、國家林業局副局長雷加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國家林業局防火辦主任杜永勝同志擔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工作,落實責任,切實加強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建設,充分發揮森林防火指揮部在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中的作用,扎紮實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