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旅遊保險工作的意見
保監發〔2006〕69號
各保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委):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把安全發展重要理念納入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體戰略之中,這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旅遊保險是實現旅遊安全發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險業發展的重要領域。現就進一步做好旅遊保險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做好旅遊保險工作的必要性
近年來,我國旅遊業快速發展,旅遊人數規模巨大,旅遊各環節中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法律風險和違約責任等風險日益突出。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旅遊經營單位為消除安全隱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險業充分發揮經濟補償和輔助管理職能,努力保障廣大遊客及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總體上保證了旅遊業安全有序發展。但與旅遊業需要相比,旅遊保險的發展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遊客和旅遊經營者的風險意識普遍不足,旅遊保險投保率不高;旅遊保險機制不健全,市場競爭不規範;旅遊産品不豐富,服務水平有待提高。因此,深入做好旅遊保險工作,是保險監管部門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一項緊迫而艱巨的任務。
二、旅遊保險工作的指導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原則。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改革創新、重點突破,積極推進“旅保合作”。旅遊企業要轉變觀念,提高風險意識,充分利用保險等經濟杠桿,化解旅遊安全風險,處理旅遊安全事務。要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健全旅遊保險體系,強化旅遊保險功能,增強旅遊行業抵禦風險的能力,為旅遊業和保險業健康發展創造安全環境,最大限度地保障遊客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二)工作目標。“十一五”期間,要逐步建立起符合現代旅遊業發展需要的旅遊保險制度,初步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旅遊保險發展機制。到2010年,力爭實現旅遊保險産品相對完備,旅遊保險服務規範到位,“旅保合作”機制相對完善,旅遊企業風險管理水平顯著增強,遊客和旅遊經營者投保積極性普遍提高,旅遊保險覆蓋面明顯擴大,各類投保率明顯上升。
三、創新旅遊保險工作機制
(一)建立“旅保合作”工作制度。保險監管部門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協調與合作,建立數據共享、信息互報和定期溝通的工作制度,共同推進旅遊保險工作發展。“旅保合作”的重點內容:一是加強對旅遊保險工作的領導,把發展旅遊保險納入各自的重要議事日程,有相應的機構和專門人員負責旅遊保險工作。二是加強工作溝通交流,共同開展旅遊保險重大問題調查研究,研究制定旅遊保險政策,及時解決旅遊保險發展中的問題。三是加大旅遊保險宣傳力度,提高公眾出遊的保險意識,提高消費者對旅遊保險的認同度。
(二)探索建立多元化旅遊保險糾紛調解機制。探索建立由旅遊、保險和法律三方專業人員組成的專業化旅遊保險糾紛調節機構,逐步形成當事方協商、糾紛調解機構調解、仲裁和訴訟等不同層次的多元化旅遊保險糾紛處理機制,快捷有效處理旅遊保險中發生的各種糾紛。
(三)鼓勵投保方式的創新。針對旅行社行業特點,在旅遊部門指導下,鼓勵行業協會等地方組織,通過整合旅遊保險資源,創新投保方式,選擇信譽良好、經營規範的保險公司統一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四、完善旅遊保險産品體系
(一)著力完善旅行社責任保險。要通過試點,重點研究解決旅行社責任保險在責任範圍、賠償限額、糾紛調解、救援服務、理賠程序和無過錯責任等方面的實際需要,逐步建立科學合理的旅行社責任劃分辦法,切實增強責任險轉嫁風險的能力。要努力建立與旅行社管理風險相匹配的保險費率體系,促進旅行社提高風險管理水平,有效化解旅行社經營風險。
(二)改進旅遊意外傷害保險。要針對遊客的實際需求,改進旅遊意外保險産品,提高産品品質。要積極拓寬旅遊意外傷害保險的銷售渠道,允許和鼓勵旅行社在徵得遊客同意的前提下,通過合法手續為遊客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
(三)大力發展新興旅遊保險和特種旅遊保險。及時跟蹤旅遊市場發展的新動向,對自駕車、自由行、自助遊等新興旅遊業態,要在其開發推廣過程中,加強旅遊與保險的合作,提前做好新興旅遊市場的風險管控工作。要深入研究老年旅遊、滑雪、探險、漂流等特種旅遊類型的風險特點,積極開發相關的特種保險産品,為旅遊業提供全面的風險保障。
(四)積極推進旅遊各環節保險。要依託各級政府和各行業主管部門,督促賓館、餐館、景點、車船、索道和遊樂場所等旅遊經營主體投保相關責任險,建立系統化的旅遊保險鏈,分擔旅遊各環節中的風險;保險公司要有針對性地開發系列化的責任保險産品,供各旅遊經營主體選擇投保;旅行社要將是否投保責任險作為採購服務項目的條件之一。
五、提高旅遊保險服務質量和水平
(一)切實加強事前風險管控。保險行業要積極為旅遊企業、廣大遊客提供保險風險管理和諮詢服務工作;要跟蹤旅遊市場發展的新動向做好市場的風險預測和管控工作;要採取多種方式,積極拓寬旅遊保險銷售渠道。旅遊行業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提高遊客和旅遊企業的保險意識,主動配合保險公司做好事前風險管控服務,有效防範旅遊風險的發生。旅行社要將旅遊過程中存在的風險提前告知遊客,要積極為遊客介紹、推薦、辦理旅遊意外險。
(二)大力推廣事中旅遊保險緊急救援服務。旅遊保險救援服務是政府應急管理機制的有效補充。保險公司要將保險緊急救援服務逐步發展成為旅遊保險服務的重要內容,通過公司自行建設、整合業內資源或與國際救援專業機構開展合作等多種形式,逐步建立境內外旅遊保險救援服務體系。要優先建立對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的商業應急救助機制。
(三)努力提高事後理賠服務質量和水平。要以保險和旅遊市場誠信建設為切入點,加強行業自律,切實履行理賠服務承諾,規範旅遊保險理賠秩序,提升旅遊保險理賠質量。提高保險理賠專業化水平,為投保人創造人性化的理賠服務。
(四)大力推進旅遊保險銷售模式創新。要針對旅遊流動性高、分散性大、時效性強等特點,創新旅遊保險銷售模式,不斷開拓旅遊保險銷售新渠道。要積極研究利用電話、電子商務等現代化銷售手段,與傳統的保險直銷和代理銷售互為補充,相互促進,逐步形成渠道暢通、成本節約的多元化旅遊保險銷售格局。
六、加大旅遊保險市場的監管力度
(一)加強對旅遊保險經營企業的監管。各地保險監管部門要加大旅遊保險經營企業市場行為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查處銷售誤導、虛假宣傳行為;對以各種不正當手段進行惡性競爭、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要加強旅遊保險經營企業內部控制監管,強化對直接責任人和上一級責任人的追究力度,堵塞各種“跑、冒、滴、漏”現象。
(二)加強對旅行社責任險的監督和檢查。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利用旅行社業務年檢,集中對旅行社投保責任險的情況進行檢查,對不投保的旅行社,要暫緩通過業務年檢,責成其整改;要加大對旅行社投保責任險的情況日常抽查力度,嚴禁拒不參加投保。對旅行社不投保、未按責任範圍投保和不足額投保等行為,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合力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各級保險監管部門和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合作,共同採取措施,打擊旅遊保險市場的不法行為,特別是要嚴厲打擊商業賄賂行為,旅行社和保險公司勾結坑害遊客的行為,重點治理違規支付手續費等不正當交易行為,維護旅遊保險市場的正常秩序。要加強對旅行社兼業代理旅遊保險業務資格管理,確保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七、優化旅遊保險工作的環境
(一)積極培養旅遊保險專門人才。全面貫徹落實國家“人才興國”的戰略方針,針對旅遊保險市場的發展需要,通過多種渠道,統籌規劃,積極指導,儘快培養一批既懂保險專業,又了解旅遊業務,熟悉旅遊保險市場的經營管理、市場開發和專業技術等方面的專門人才。
(二)大力推動旅遊保險誠信活動。要通過開展旅遊保險誠信經營、誠信展業、誠信理賠和誠信服務等多種活動,提升旅遊保險的誠信力度,樹立旅遊保險的誠信形象,營造旅遊保險的誠信環境。
(三)加強旅遊保險的組織領導。各級保險監管部門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發展旅遊保險事業負有重要責任。要把發展旅遊保險事業納入“十一五”發展規劃中重點推進。要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積極探索促進旅遊保險發展的新途徑。要積極向當地政府彙報,爭取地方政策支持,為旅遊保險發展創造政策環境,拓展發展空間。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 家 旅 遊 局
二○○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