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缺陷汽車召回管理制度開展專項檢查的通知
質檢辦質〔2006〕338號
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市、黑龍江、遼寧、河北、山東、浙江、福建、廣東、湖北等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實施一年多來,已先後有27家國內外汽車製造廠商實施了54次主動召回,涉及車型59種,召回汽車車輛422,517輛。通過召回管理,有效地保護了消費者權益,在社會各界産生了積極影響。但是,個別汽車製造廠商還存在對涉嫌缺陷質量問題隱瞞不報或通過維修站私下處理的違規行為。為掌握各方面情況,總局決定對缺陷汽車召回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的汽車4S級維修店或特約維修站進行檢查。
二、檢查內容
(一)是檢查修理商對汽車可能存在的缺陷信息的處理情況;
(二)是查看實施召回汽車修理更換的記錄;
(三)是查看汽車産品技術服務信息通報記錄。
三、要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專項檢查工作。檢查中若發現企業有違法行為,可依照《規定》第四十條、四十一條、四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總局將視情況派出專家組協助部分省市開展檢查工作。
請各地將檢查結果于9月底前報總局。工作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報告總局質量司。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