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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0日   來源: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關於大力提高高等學校哲學
社會科學研究質量的意見
教社科〔200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大力提高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質量和創新能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質量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1.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能力和成果是綜合國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哲學社會科學的發展水平體現著一個國家和民族的思維能力、精神狀態和文明素質。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加強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提高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質量,對努力回答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進程中亟待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對構建以當代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和教材體系,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2.大力提高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質量是當前的緊迫任務。哲學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四個同樣重要”的重要論斷,把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歷史高度,為哲學社會科學的進一步繁榮發展開闢了廣闊前景,也對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提出了更高要求。高等學校是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主力軍。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人才密集,力量雄厚,學科齊全。長期以來,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為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為服務黨和政府的決策,為弘揚民族文化、培育民族精神,為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做出了重要貢獻。但與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要求相比,與黨和人民的要求相比,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還有較大差距。低水平重復現象比較嚴重,理論脫離實際比較普遍,應對重大社會問題的能力還不強,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條件保障也不能適應哲學社會科學快速發展的需要。大力提高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質量,是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緊迫任務和長期目標。
  3.提高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質量必須堅持正確方向。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方向正確與否關係到中華民族的興衰和社會主義的命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必須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為豐富和發展馬克思主義做出新的貢獻。
  二、創新是提高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質量的決定性因素
  4.創新是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靈魂。創新是馬克思主義理論的重要品質,是推動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不斷深化的不竭動力。大力提高哲學社會科學創新能力,是大力提高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質量的內在要求,也是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根本保證。
  5.增強創新意識,提升研究境界。要增強創新意識,努力發現新問題、把握新情況、明確新任務,自覺推動社會變革和理論進步;要積極接受新知識、學習新方法、形成新觀念,勇於超越別人和自己。要把創新意識貫穿于研究的全過程,落實在選題、立項、成果産出和轉化等各個關鍵環節。
  6.確立創新目標,明確戰略定位。要根據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長期目標,發揮高等學校的優勢和特色,努力構建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教材體系和人才隊伍。要加強基礎理論研究,強化應用對策研究,使高等學校成為哲學社會科學的學術研究中心、文獻輻射中心、先進文化孵化中心和決策諮詢服務中心;使高等學校成為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的發動機和推進器。
  7.確立創新重點,尋求重點突破。要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個主題,準確把握時代特徵和中國國情,認真研究和回答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不斷總結實踐經驗,不斷擴展理論視野,不斷做出理論概括,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學術價值和國際影響的標誌性成果。通過研究和回答重大理論和實際問題,提高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綜合研究水平。
  8.理論聯絡實際,探索創新方法。要關注實際、了解實際、深入實際,堅決克服學術研究脫離社會、脫離群眾、脫離生活的傾向;要善於從實際問題中抽象出理論並回到實際中接受檢驗,不斷豐富和發展理論;要自覺運用科學理論指導實踐,不斷解決實踐中提出的新問題,推動實踐不斷前進。要重視方法論的轉換與創新,重視不同學科研究方法的借鑒與整合;要加強調查研究,注重實證研究,通過繼承創新、綜合創新、原始創新,不斷提高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整體水平和社會效益。
  9.建立創新機制,激發創新活力。要深化高等學校科研體制改革,探索更加靈活高效的科研組織形式,形成更加有利於哲學社會科學創新的宏觀管理體制和微觀運行機制,營造更加有利於創新型人才脫穎而出和發揮作用的良好環境,充分調動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提升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質量和創新能力。
  三、建立健全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科研管理制度
  10.完善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領導體制。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形成領導有力、機構獨立、責任明確、管理到位的領導體制,為不斷提高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質量和創新能力提供有力保證。
  11.完善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管理機制。要圍繞提高研究質量,形成質量導向明確、評估監督有力、成果轉化迅速、組織運行高效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管理機制。以多出高質量成果為目標,不斷提高職能部門專業管理水平。
  12.建立健全以政府為主的多渠道研究經費投入體制。要加大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經費的投入,確保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經費逐年增長,合理確定並逐步提高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經費在整個科研經費中所佔的比例。要制定鼓勵哲學社會科學創新的政策,經費向質量高、創新力度大、有利於綜合解決社會重大問題的研究領域和研究課題傾斜。要拓寬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經費的籌資渠道,鼓勵設立各種類型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金,調動政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支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積極性,形成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經費多元投入的格局。
  13.創新高等學校研究組織形式。完善以項目為紐帶、以課題負責人為龍頭、人才組合靈活、有利於激發科研人員創造性的研究組織形式。突破阻礙研究人員有機組合和資源共享的學科壁壘、院係壁壘、學校壁壘和區域壁壘,鼓勵跨學科、跨院係、跨學校、跨地區、跨國度組合研究力量,形成機構開放、內外聯合、良性競爭、優勝劣汰、有利創新的研究合作體。進一步加強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建設,鼓勵和支持進行體制創新和管理創新的新探索。建立和扶持一批學科綜合、人員開放、資源集中、成效顯著的新型研究聯合體,推動高等學校與政府、企業、民間團體建立緊密的合作聯絡,為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深入社會、拓寬視野、擴大資源創造條件。
  14.建立健全吸引人才、平等競爭的人才聚集與流動機制。深化科研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改革,建立重創新能力、重研究質量、重實際績效的人才選拔和激勵機制,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人員流動和淘汰機制,不斷優化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隊伍。
  15.改進哲學社會科學項目管理辦法。按照好中選優和透明、公正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立項、申報、評審制度,選好題、立好項、出好成果。強化科研項目的目標管理,設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著力支持基礎理論研究。建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信譽制度。對信譽好、成果優的研究人員優先資助;對信譽不良、項目成果不合格的研究人員予以批評、終止資助直至停止申報資格。
  16.建立健全哲學社會科學成果轉化機制。高度重視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轉化工作,加強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蒐集、展示、發佈、推廣、應用、反饋系統的建設,暢通高等學校與政府、企業、社會的聯絡渠道,促進科研成果向課程教材、社會普及、政府決策、文化産品方面的快速轉化,培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轉化仲介機構和經紀人才,不斷提高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建立鼓勵高質量研究成果的評價體系
  17.建立以質量為導向的評價標準。對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評價,既要有數量、規模指標,更要有質量指標,當前尤其要強調質量指標在評價體系中的重要性。要克服重數量指標輕質量指標的傾向,改變簡單以數量多少評價人才、評價業績的做法。創新程度是衡量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質量高低的核心要素。要把是否發現新問題、挖掘新材料、採集新數據,是否提出新觀點、採用新方法、構建新理論,作為衡量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質量高低的主要內容。推廣優秀成果和代表作評價制度,充分發揮高水平研究成果對提高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質量的導向作用。
  18.建立符合哲學社會科學特點的分類評價標準。評價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要堅持科學性與價值性、國際性與民族性、繼承積累與自主創新的統一。對哲學社會科學的各個具體學科要有與之相適應的評價標準,對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研究要有切合實際的評價尺度。對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不同成果形式要有針對性地採取不同的標準和方式進行評價。
  19.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評審制度。發揮專家與同行評議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評價中的主導作用,完善專家評審、成果受益者評審等多種不同評審制度;實行公開評審與匿名評審制度。建立全程評價機制,重視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對於學術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貢獻。改變重項目申報、輕成果評價的偏向,加大對研究項目管理的力度,推動研究項目高質量地完成。注意培育民間學術評價機構,維護評審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20.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審監督機制。建立評審結果的公示制度,接受社會對評審結果的監督。建立學術評審申訴制度,設立專門機構受理對評價結果的質疑和投訴。加強對學術評價機構、評審專家的監督,建立評審專家的信譽制度,促進評價制度的不斷完善,杜絕在學術評價中徇私舞弊。
  21.鼓勵積極健康的學術批評。健康的學術批評是加強學風建設、維護學術尊嚴、提高研究質量的重要社會評價手段。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守學術規範,鼓勵積極健康的學術批評,鼓勵潛心研究,鼓勵學術精品,反對粗製濫造,驅除學術偽劣産品。
  五、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提高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質量
  22.加強領導,不斷深化對哲學社會科學重要性的認識。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要不斷加深對哲學社會科學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重要性的認識,切實把哲學社會科學擺在與自然科學同樣重要的地位。要研究制訂哲學社會科學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促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可持續發展。教育部將繼續大力實施“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啟動實施“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質量提升計劃”,為提高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質量和創新能力提供切實保證。
  23.構築高地,大力促進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平臺的建設。要以國家 “985”工程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省級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和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為核心,以研究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大理論和實際問題為主攻方向,結合學校學科建設實際,以基礎研究為中堅、應用研究為重點、對策研究為突破口,逐步形成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理論創新體系。
  24.面向社會,大力促進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快速轉化。要把個人學術興趣與國家利益緊密結合起來,把學術研究與服務黨和政府決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起來,把學術研究與提高教育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緊密結合起來,把學術研究與增強我國文化競爭能力、擴大國際影響緊密結合起來,逐步形成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社會服務體系。
  25.優化環境,大力改善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條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經費穩定增長機制;加大基礎建設力度,重點建設一批社會調查基地、文理交叉綜合研究基地、學科專題數據庫,提高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整體水平;加大學風建設力度,嚴格遵守學術規範,不斷提高學術道德水平,逐步形成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條件保障體系。
  26.以人為本,大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按照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要求,加強對理論拔尖人才的重點扶持,造就一批用馬克思主義武裝起來、立足中國、面向世界、學貫中西的思想家和理論家;加強對嶄露頭角的學術新秀的重點培育,造就一批理論功底紮實、勇於開拓創新的學術帶頭人;加強對優秀青年人才的重點培養,造就一批年富力強、政治和業務素質好、銳意進取的青年理論骨幹。要加強科研管理隊伍建設,造就一批堅持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管理理念先進、具備學科專長、組織能力強的科研管理骨幹,逐步形成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人才支撐體系。
                              教 育 部
                           二○○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