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公告
2006年第16號
關於發佈《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技術規範》
(JTG D81-2006)和《公路交通安全設施
施工技術規範》(JTG F71-2006)的公告
現發佈《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範》(JTG D81-2006)和《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施工技術規範》(JTG F71-2006),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JTJ 074-94)同時廢止。
《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範》(JTG D81-2006)中第4.2.1條第1、2款;第4.2.2條第1款;第5.2.1條;第5.2.2條;第8.2.1條第1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公路工程部分)2002版中關於《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JTJ 074-94)的強制性條文同時廢止。
該兩本規範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部,日常解釋及管理工作由編制單位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負責。請各有關單位在實踐中注意總結經驗,若有修改意見請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以便修訂時研用。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