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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8日   來源:陜西省人民政府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陜西省2006年
選派大學生到農村基層從醫從教從政
和從事農技服務實施意見的通知

陜政辦發〔2006〕47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陜西省2006年選派大學生到農村基層從醫從教從政和從事農技服務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六年七月十日
 
 
陜西省2006年選派大學生到農村基層
從醫從教從政和從事農技服務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十一五”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根據省實施振興計劃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精神,特製定本實施意見。
  一、計劃指標
  1.為陜南、陜北五市各縣(不含所轄區)及關中五市10個艱苦地區試點縣每所高中招錄師範專業本科生2名,共計358名;為每所農村初中招錄師範專業本科生1名,共計962名。
  2.為陜南、陜北五市各縣(不含所轄區)及關中五市10個艱苦地區試點縣每縣10個鄉鎮衛生院各招錄醫學專業本科生1名,共580名;為每個縣每個鄉鎮招錄醫護專業專科生1名,共計1035名。
  3.為鄉鎮(街道辦事處)招錄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擔任鄉鎮長助理314名,為部分縣區檢察院招錄工作人員15名,共計329名(已完成)。
  4.為陜南、陜北五市各縣(不含所轄區)及關中五市10個艱苦地區試點縣每個鄉鎮招錄涉農專業或城鎮規劃專業本科生1名,共計985名。
  二、方法步驟
  選派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從醫和從事農技服務,由省人事廳組織實施。
  今年6月底,由榆林、延安、安康、漢中、商洛五市匯總上報轄區內、關中五市匯總上報2個試點縣的鄉鎮數量,以及高中、初中和鄉鎮衛生院數量、專業需求。省人事廳確定招錄計劃。
  7月份,省人事廳會同省教育廳在省內高校和新聞媒體公佈招錄簡章、進行宣傳動員。根據學生報名情況確定招錄的方式方法。願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畢業生優先,師範、醫學類專業的畢業生優先。
  8月份,確定錄用人員名單,由各高校通知畢業生,省人事廳組織各縣人事局與畢業生簽訂就業服務協議。畢業生持就業協議、報到證、資格證書到各縣人事局報到。各縣按協議落實就業崗位。
  三、保障措施
  1.選派到縣以下農村中學工作的全日制一本院校本科生和到鄉鎮從事農技服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獎勵1萬元,省、市各負擔5000元。選派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醫學專業本科畢業生獎勵3萬元,省級負擔2萬元、市級負擔1萬元。獎勵費按年度發放,每年20%(從醫本科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開始發放)。助學貸款償還等其他吸引政策按照陜政發〔2006〕12號文件執行。
  2.選派的畢業生人事檔案由縣各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工資和福利待遇由縣政府按照國家標準,按時足額予以發放。在見習期間執行轉正定級工資,到國家、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鄉鎮工作的本科生、專科生可高定級別工資,離開扶貧重點縣的,取消高定的工資。當地財政確有困難的,省財政在下達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時予以支持。
  3.各縣組織、人事、教育、衛生、農業等主管部門和鄉鎮黨委要加強對選派畢業生的管理,在其服務期內每年都要對他們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稱職發給年度獎勵。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學專業畢業生,第一年安排到縣醫院實習鍛鍊。
  4.對違反協議不到基層工作或不嚴格履行服務年限的,列入本人不誠信記錄由省人事廳予以通報並在媒體曝光,以後不得在全省財政供養事業單位就業。
  5.省、市振興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各項工作的檢查督促,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各項工作落在實處。
  四、具體要求
  1.加強領導,專人辦理。各市、縣要按照省上的模式儘快成立領導小組,並責成有關部門明確人員,專人辦理,負責計劃實施的日常工作。根據省上的實施意見,制訂配套實施辦法,細化任務,明確責任。
  2.落實資金,保證重點。各市、縣要按照實施振興計劃的要求落實配套資金,保證從醫從教大學生獎勵費的落實。
  3.密切配合,上下聯動。省、市、縣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主動搞好配合,做到不推不拖。各縣區要以積極的態度認真做好各項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加強農村基層人才隊伍的決策落在實處。
  4.加強督導,確保目標任務完成。省、市、縣三級要加強督促檢查,定期通報情況。省上每半年要對全省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各設區市每季度要對本市的工作進行一次檢查,各縣根據工作進度進行跟蹤檢查。對工作責任心不強、指導不力的,特別是不能落實大學生工作崗位、工資不能按時足額發放、經費落實不到位、人才閒置或浪費等問題要追究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