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等
8家單位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6〕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支持我國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對納稅人向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等8家單位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通知如下:
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中國綠化基金會、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中國關心下一代健康體育基金會、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基金會、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和中國光彩事業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