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醫藥衛生事業
發展基金會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6〕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支持我國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對納稅人向中國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通知如下:
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中國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執行。
財 政 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