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停止銷售“俏妹牌減肥膠囊”
有關批次産品的緊急通知
食藥監電〔201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日前,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市場監督抽檢中發現,産品名稱標示為“俏妹牌減肥膠囊”的保健食品(標示的出品/生産企業:青海青藏高原天然藥用植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産日期及批號:20101003;標示的批准文號:衛食健字〔2003〕第0129號)經檢測,違禁物質“西布曲明”、“酚酞”呈陽性。為了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和安全,嚴厲打擊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等成分的行為,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全國範圍內立即停止銷售上述批次的保健食品。
二、請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立即組織開展對標示為“俏妹牌減肥膠囊”的保健食品生産企業和産品進行現場檢查和抽樣檢驗,相關情況及時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大對市場上減肥類保健功能産品的監督抽檢力度,發現存在違法添加藥物等行為的,一律下架,暫停銷售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有關情況及時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