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修訂)》。修訂後的公司法和證券法將於2006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公司法和證券法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法律,也是規範資本市場運行的基本法律。法相宜則事有成。在當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戰略部署的改革攻堅時期,這兩部法律的修訂,不僅對於加快資本市場發展、全面提升發展質量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對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也必將産生深遠影響。
這次兩法修訂的內容十分豐富。證券法對證券發行、上市、交易和登記結算等制度作了調整和補充,公司法也充實了較多的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等內容。更重要的是,為資本市場制度性建設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依據。這充分表明,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已經成為各方面的共識。首先,實現我國經濟較快平穩發展亟需一個功能健全、不斷壯大的直接融資體系。隨著我國經濟規模的日益擴大,單純依賴間接融資的模式已經難以適應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加快推進金融改革,通過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比重,成為促進經濟發展和維護金融安全的重要任務。面對國際資本投資格局不斷變化的新形勢,也需要我們探索包括資本市場在內的多種利用外資的形式和途徑。其次,隨著我國人均國民生産總值的提高,居民家庭資産中金融資産比重在不斷增加,亟需通過資本市場為個人投資提供豐富的産品和機會。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市場既是企業謀求發展的融資場所,也為投資者進行投資創建了最有效的平臺,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投資者的需求呼喚著資本市場做大做強。此外,從國際經驗看,每一個大的經濟體的形成和發展,都離不開強大的資本市場作為基礎。立足現實,面向未來,作為一個發展中的大國,我們必須建立一個健康而強大的資本市場。
事變則法移,積極發展資本市場需要證券法律制度與時俱進地做出調整。近幾年我國資本市場改革步伐加快,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得到全面加強,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在試點成功後全面展開,股票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全面推進,中小企業板塊成功建立,機構投資者隊伍日益壯大,上市公司、證券公司的監管力度不斷增加,發展改革的豐富實踐與證券法制的建立完善相互促進、密切銜接,資本市場的發展已經具備了實現重要突破的基礎。正是在這一背景下,這次兩法的修訂,系統總結了多年來我國資本市場的改革和發展實踐,在深入分析資本市場運行規律和發展階段性特點的基礎上,對公司法和證券法的條文作了較大幅度的修訂,其中,對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做出了一系列全局性、長遠性的制度安排。
———完善和調整相關基本制度,為資本市場的創新和發展拓展了空間。此次修訂,本著穩妥推進的原則,開發證券衍生産品、證券期貨類産品和開展融資融券交易在法律上得到確認;調整了投資資本市場的限制性規定,對拓寬合規資金入市作了明確闡述;規定依法公開發行的證券可以在國務院批准的其他交易場所轉讓,為建立多層次市場體系奠定了法律基礎。
———以維護客戶資産安全和股東合法權益為重點,全面強化了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是此次法律修訂重點。修訂後的法律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的資金和證券,非因客戶本身的債務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扣劃或強制執行客戶資金和證券;法律要求建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依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明確和細化了對投資者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制度,進一步完善了股東的知情權保障制度和訴訟制度。
———以完善機制和明確誠信責任為重點,健全了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的基礎。此次法律修訂,大幅增加了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條款,規範了上市公司的決策機制;增加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負有忠實和勤勉義務的規定以及違反義務應承擔的民事、刑事責任,健全了對公司內部人員的約束機制;完善了公司股東大會的程序和規則,強化了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保護;強化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義務和責任,進一步提高了上市公司運作透明度。
———強化風險防範,對證券公司的經營行為做了嚴格和詳盡的規範。修訂後的法律,嚴格了證券公司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準入門檻,加強了公司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律責任和誠信要求;以保障客戶資産安全為主線,以風險控制為重點,明確了對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制定了更為嚴格的證券公司業務分類標準,以增強監管的有效性。
———進一步完善證券發行和收購兼併制度,全面提升市場資源配置效率。修訂後的法律,明確了公開和非公開發行證券的界限,拓展了企業融資的形式,為企業融資提供了多樣化的選擇;提高發行審核透明度,建立了證券發行前公開披露信息制度,增加了社會公眾的監督力度;由證券交易所行使上市審核權,提升了交易所的監管能力;取消了上市公司全面收購的限制性要求,促進市場資源的整合。
———完善監管執法機制和監管責任制度,強化執法威權和執法效率。修訂後的法律,增加了證券監管部門執法手段,加大了監管權力,為進一步提高監管有效性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時,也明確了相應的監管責任,對建立證券監管部門行政執法的約束機製作了規定。
我國資本市場十多年的發展歷程表明,每一次重大制度調整都標誌著資本市場向更高水平的發展。1992年,股票發行由區域性試點向全國推廣,推動了全國統一的股票市場的建立。1998年,伴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證券監管實現了由多個部門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向全國集中統一的監管體制的轉變。1999年證券法正式實施,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資本市場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的地位。進入新世紀,貫徹黨中央提出的大力發展資本市場的戰略部署,2004年國務院發佈了《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由此掀開了推進資本市場全面改革和發展的新篇章。不久前召開的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又對資本市場的發展做出了新的部署。隨著兩法的實施,資本市場又迎來了新一輪的發展機遇,資本市場也必將由此步入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
兩法實施在即,這是我國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國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徒法不足於自行。做好兩法的實施工作,重在貫徹落實。
———貫徹落實好兩法,首先是學習好、宣傳好這兩部法律。有關方面要組織開展好多種形式的宣傳學習活動,認真做好面向廣大投資者的普法工作。在系統學習宣傳兩法的基礎上,著重要做好對新修訂內容的學習宣傳,通過學習宣傳活動,使市場參與者真正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嚴格依法辦事。
———貫徹落實好兩法,重點是抓緊制定相關的配套法規和規章。此次法律修訂涉及面廣、內容多,完善配套法規的工作任務重、時間緊、工作量大,各相關方面都要積極行動、迅速組織力量,儘快完成相關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廢止工作,夯實實施新法律的制度基礎。
———貫徹落實好兩法,關鍵是要以改革統領資本市場全局,認真按照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的各項要求,掃除束縛資本市場發展的障礙,統一認識,把發展作為資本市場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著眼點。
———貫徹落實好兩法,需要各相關方面全面加強協調配合,在全社會形成積極發展資本市場的整體合力。貫徹實施好這兩部法律,積極推動資本市場的發展,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各相關方面都要增強大局意識,以高度的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通力協作,共同做好資本市場的各項改革和發展工作。
新的法律制度拓展了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空間,也賦予了資本市場更為艱巨的使命。我們堅信,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實施好兩法,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我國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大業一定能夠興旺發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