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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的障礙及對策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9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在國家創新體系中,參與技術創新活動的社會組織很多,政府、獨立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科技領域的學會及研究會、經濟領域的行業協會、金融機構,以及法律、會計、信息、培訓等各個專業領域的仲介機構等等,都從不同的角度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到技術創新活動之中。然而,只有企業才是技術創新的主體,因為只有企業才是負責完成生産要素新組合的社會組織,根據社會分工的不同,其他的社會組織只能擔負在創新的不同階段和環節提供創新所需的各種新要素(如資金、技術、人才等),提供創新所需的專業服務(如金融、法律、財務、信息、培訓等),或者為創新提供良好的政策法律與社會人文環境。企業作為國家技術創新的主體,當然就必須是決策的主體、投入的主體、活動的主體、利益獲取與分配的主體。

    經過20多年的改革,我國企業的經營自主權從總體上看已經基本落實(當然,在一些壟斷性行業仍然存在著政企不分,政府干預不當等方面的問題),企業的科技投入總量和科技産出總量也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企業使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擁有的研究開發人員總量已經接近或超過全國總量的60%,基本達到工業發達國家的水平。企業申請的發明專利和作為技術賣方實現的技術貿易合同金額都已經超過全國的40%。若從科技投入忽然産出的總量上分析,毋庸置疑,我國企業已經成為國家技術創新的主體。

    然而若從質的角度觀察我國的經濟發展和技術創新,就可以發現,我國企業技術創新的能力和貢獻還存在很大的差距,我國國家創新體系及其他社會組織為企業技術創新提供的要素、服務和環境也還有很大的問題。

    在科技投入方面,企業科技投入的總量近幾年呈現高速增長的態勢,但科技投入佔銷售收入的比重仍然處於很低的水平,科技活動經費和研究開發經費佔銷售收入的比重分別僅為1.5%左右和0.8%左右,遠低於國際先進水平。企業技術創新活動基本上還處於低端,即以支撐當前的生産經營為主要目標,以在引進技術的基礎上進行部分開發活動為主要形式,基本上沒有涉足或沒有能力涉足戰略性的超前研究開發、産業關鍵核心技術的開發和大規模的系統性技術集成等技術創新的高端。可以説,我國企業只是在産業技術開發的低端成為創新的主體,而高端的創新活動基本上被跨國公司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大中型工業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獲得政府支持的力度在弱化,企業科技活動經費來源中,政府資金所佔比重2000年以來持續大幅度下降,從90年代的7%左右下降到2003年的3.26%,政府財政科技經費支出中用於資助大中型工業企業技術創新的經費比重也呈下降態勢,從9%左右下降到5%左右。

    因此,引導我國企業將技術創新活動向中高端擴展,應當成為以促進産業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為目標的創新政策的重要引導方向。政策目標應當是進一步加大對企業增加科技投入的引導力度,使企業科技投入的總量繼續增加,建議採取的具體措施主要是大幅度地提高國家財政科技撥款中對企業技術創新資助的比重,加大對鼓勵企業增加科技投入的稅收減免政策的力度;同時也要注意對企業科技投入使用的引導,鼓勵企業大幅度增加高端創新活動的經費投入,建議採取的具體措施包括在保持現有的科技成果産業化層次支持力度的基礎上,在現有的政府科技計劃和專項補貼等政策工具中,加大對高層次研究開發活動的經費支持和補貼,也可以考慮設立專門面向産業自主創新的産業研究開發基金;不僅鼓勵科技成果轉移層次的活動,更要鼓勵自主創新技術形成層次的活動,建議採取的具體措施包括,在保持鼓勵技術轉讓營業稅減免的同時,對企業與其他組織聯合開展研究開發時發生的資金流動予以營業稅的減免。

    在科技人才方面,最近幾年企業科技人力資源總量保持穩定增長的態勢,而我國高等學校連續多年大規模擴招已經使高等學校畢業生數量大規模擴大,大學生甚至研究生就業難的問題已經越來越突出。在國外機構開展的國家競爭力評估中,我國曾經有一個指標連續多年處於相對低的水平,即“企業獲得合格工程師的難易程度”,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我國高等工科教育存在的問題。同時,企業高水平技術帶頭人的短缺已經超過科技經費而成為制約創新能力提高的最主要的瓶頸。我國現行的高級人才激勵制度與政策大多數都是針對基礎研究層次的,主要面向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的高級人才,例如兩院院士、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百人計劃,而企業高級人才能夠獲得的精神激勵非常少。重科學家、輕工程師的社會人文環境對企業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長很不利。人才方面的問題很多,解決起來也很難,建議採取的具體措施包括設立專門面向企業技術創新的活動的國家級獎勵和面向企業高級科技人才的國家級專家命名,在繼續重視産學研之間技術合作的基礎上,加強産學研之間在人才培養和高級人才交流的政策支持,例如依託大型企業技術中心建立一批高等工科教育培訓實習基地,建立各方的高級訪問學者制度,選聘企業高級人才到大學任兼職教授等等。

    在研究開發機構方面,我國企業內設的專職研究開發機構數量已經連續八年減少,2003年大中型工業企業的研究開發機構數與1995年相比,已經減少了近一半,擁有專職研究開發機構的企業所佔比重已經從1993年的63.4%下降為2003年的24.9%,首次低於25%。我們認為,能夠代表我國科學研究水平的組織應當是少數大型重點國立科研機構(例如中科院、社科院、醫科院、農科院、地科院的一些高水平研究所、)和少數重點科研型大學,而能夠代表我國技術水平的只能是少數真正擁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研究機構(例如企業研究院和企業技術中心)。企業研究機構的發展不僅僅影響所在企業的生存發展與競爭實力,也必然影響到我國産業乃至國家經濟與社會的發展與安全,影響到國家整體競爭力,因此必須將鼓勵企業研究開發機構的發展上升到國家長遠發展戰略和國家經濟科技安全的角度來認識。建議的具體措施包括,進一步加大對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自主創新活動和創新基礎設施建設的經費支持,引導這些企業研究機構參與國家重大科技計劃與産業核心技術的研究開發活動,引導這些研究機構參與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的制定活動,充分發揮大型企業研究開發機構在産業創新能力提高方面的作用。(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 連燕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