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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格平:實施更有遠見的積極的環境政策和措施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9日   來源:環保總局網站

    當前,中國政府正在制定“十一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回顧過去的5年,我們看到,中國“十五”期間在環境保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主要表現在:積極調整産業結構,以新型技術改造傳統産業,淘汰了一大批污染嚴重的企業,努力從源頭上控制污染;在城市的環境綜合整治中,部分城市環境質量得到顯著改善,涌現了五十多個環境模範城市;把自然生態恢復和建設擺上重要議程,繼續實施了退耕還林、退牧還草、退田還湖工程,森林覆蓋率提高,一些地區自然生態開始有所好轉;控制污染特別是工業污染取得新的進展,工業污染物排放量有比較明顯的下降。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有關科學發展觀的大學習、大討論,提高了各級政府尤其是主要領導人的發展觀念,開始轉變傳統發展模式,在走新型工業化道路上邁出了新步伐。現在,全國各地都在抓緊制定有關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並積極探索試點示範,開局良好。

  但是,當前和今後長時期內中國面臨的環境形勢還很嚴峻,不僅環境污染和自然生態方面的問題積累多,而且在“十一五”期間隨著城市化迅速發展和工業化進入中期發展階段,資源消耗和環境壓力仍在不斷增大,環境形勢仍不容過分樂觀。

  中國環境問題的根源,仍然主要是粗放的經濟增長方式、不當的政府決策和管理不善的結果。對此,必須實施更加富有遠見的積極的政策和措施。

  加快産業轉型步伐除通過教育提高各級幹部和公眾的可持續發展認識外,應當對各産業部門提出更加明確、更加具有約束性和強制性的資源和環境保護要求,特別是對工業部門提出節約能源和水資源的明確技術標準或指標要求。當前,工作的重點要放在“八大重點行業”上,因為70%左右的資源是這些部門消耗的。要把上述要求確定為工業行業的市場準入條件。如果能做到這一點,就可以促使工業企業加快産業技術和結構的轉型。

  積極扶持循環經濟發展循環經濟不僅是一條經濟可持續發展之路,也是防治環境問題的根本性措施。應當按照循環經濟的原理改造傳統産業和發展新興産業。對新建工業企業和園區,從設計開始就要遵循循環經濟的基本要求。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審計,對達到循環經濟一定指標要求的企業和園區,應在稅收和信貸等政策上給以優惠。

  改善自然資源價格機制應採取積極步驟,減少直至取消對一些資源生産和消費尚存的政府“補貼”;要利用市場機制,增加環境稅種,提高資源稅收和價格。通過稅收和價格手段,調節社會對環境和自然資源的經濟行為,使之起到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同時,也是籌集更多資金用於環境公共服務建設。中國在這個領域有大量的工作可做。

  加大城市大氣污染防治的力度城市能源和交通規劃和政策應當進一步向環保傾斜。如果按目前的態勢,“十一五”期間城市大氣環境難有大的進展。扣除“十一五”,到2020隻剩10年時間了,不要説全部城市,就是大中城市能否實現大氣環境質量二級標準也成為一個問題。從上世紀80年代算起到2020年,如果前後用40年還不能解決城市大氣污染問題,恐怕難向世人交待。為此,建議國務院對重點城市作出限期達標的決定。

  大力改進流域水資源合理使用和污染防治流域特別是跨地區流域性生態退化和水質污染日益嚴重,是中國環境面臨的最大問題之一,迫切要求對流域實行綜合規劃和綜合管理,協調好流域水資源合理使用和污染防治。各流域應在保證生態用水的前提下,平衡好水的各種需求;同時,普遍推行流域污染總量控制制度和水污染許可證制度。在“十一五”期間如能使主要流域和重點城市河流、湖泊按功能區要求達標,保障飲用水的安全,就是很大成就。

  強化依法監督的力度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經歷了五個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十五”還未結束暫不作計算,在四個五年計劃期間,可以説國民經濟各部門都完成和超額完成了發展目標,這是大家都已經看到的。不過,也有一個例外,就是環境保護計劃都未完成發展目標。什麼原因呢?第一,把環保發展目標看成是軟指標,可完成可不完成,説明各級政府對環境保護認識不到位;第二,缺乏監督。考核各地GDP,既有政府監督,又有黨的監督,而對於環保指標卻無切實監督。國家各級政府的環境管理部門,是行使環境監督的統一管理部門,這是中國環保法律所規定的。它不僅對一切污染行為進行監督,還應對各部門、各地方國民經濟環保規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但是,這一條卻沒能做到。其原因,一方面是法律規定不夠明確具體,另一方面各級政府也沒有支持環境管理部門行使這項權力。在環保規劃常常不能落實的情況下,支持環境管理部門對規劃執行情況行使監督是一件刻不容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