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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體系 推進公共財政建設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6日   來源:經濟日報

    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體系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具有重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意義。財政部部長助理張少春日前就此問題進行了深入闡述。

    作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財政體制和運行機制,中國的公共財政具有公共性、公平性、公益性、法制性等鮮明特徵。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體系與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是內在一致的。

    明年我們將步入“十一五”時期。全面深入貫徹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公共財政建設面臨著許多新課題和更高要求,完善公共財政體系的任務十分艱巨,需要進行不懈的努力。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繼續調整和優化支出結構。一是調整和優化支出結構,確保重點支出。在支持經濟發展、做大財政收入“蛋糕”的基礎上,支出安排要有保有壓,有促有控,有所為有所不為。一方面,逐步減少直至退出對一般性競爭性領域的直接投入,嚴格控制並努力節約一般性開支;另一方面,要加大對重點支出的保障力度,繼續向困難地區、行業和群體傾斜,確保更廣大人民群眾共享公共財政陽光。二是加強財政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規範性、安全性、有效性。繼續深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積極推進政府收支分類、政府會計等改革,提高財政管理的規範性、安全性。同時,穩步推進支出績效考評試點工作,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合理界定各級政府的事權,建立健全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一是轉變政府職能,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儘快把政府職能轉變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二是合理界定各級政府事權,進一步劃分各級政府的支出責任。全國性公共産品和服務以及具有調節收入分配性質的支出責任,由中央政府承擔;地方性公共産品和服務的支出責任,由地方政府承擔;對具有跨地區性質的公共産品和服務的支出責任,要分清主次責任,由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共同承擔。三是按照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規範政府間收入關係。進一步調整和規範中央與地方的收入劃分,科學界定中央與地方的稅收管理權限,研究適當擴大政府間收入劃分的覆蓋面,調整和規範中央與地方、地方各級政府間的收入關係。

    完善財政轉移支付等制度,努力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縮小城鄉、區域之間差距,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協調發展,是公共財政體系的內在要求。一是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要優化轉移支付結構,嚴格控制專項轉移支付規模和項目,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重點幫助中西部地區解決財力不足問題。完善激勵約束機制,中央財政在加大對地方轉移支付力度、完善分配辦法的同時,繼續安排一部分獎補資金與省對下轉移支付工作實績挂鉤,推動完善省對下轉移支付制度,儘快解決縣鄉財政困難。研究建立監督評價體系,確保轉移支付資金用於基礎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提高轉移支付使用效益。二是研究調整和完善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合理劃分各級政府的財政收入。特別是要研究明確地方各級政府在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社會保障、基礎設施建設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的支出責任和管理權限。同時,要改革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探索推進“省直管縣”和“鄉財鄉用縣管”的改革試點。

    完善相關財稅政策措施,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一是運用稅收優惠、貼息等公共財政的多種手段,引導和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理順資源價格,支持建立完善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和完善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措施,逐步增加對包括清潔生産等在內的循環經濟發展的資金支持力度。二是加大科技投入,支持企業自主創新。通過稅收、政府採購等財稅政策措施,激勵企業增加科技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三是加大對環保的支持力度,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要加大對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投入力度,特別是要建立環境要素成本化的機制,促進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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