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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及發展建議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8日   來源:統計局網站

    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新形勢下,高新技術産業已經成為當前世界經濟發展的動力,日益引起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高新技術産業的規模有多大,它的發展水平和變化態勢怎樣,直接關係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後勁和活力。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産業是提高區域核心競爭力、保持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必然選擇。對吉林省而言,發展高新技術産業既是發展生態環保型效益經濟的重要內容,也是發展其他生態企業的重要途徑。通過高新技術的産業化擴大高新技術産業在整個經濟結構中的比重,相應縮小傳統産業和資源依賴性産業的比重,提高經濟發展質量,減輕對環境和資源的壓力。同時用高新技術武裝傳統産業,通過傳統産業的高新技術化,使傳統産業步入新型工業化的軌道,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實現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發展。充分掌握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狀況及存在的問題,是為省委、省政府研究和制定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發展規劃提供依據,促進吉林省經濟的健康發展,併為以後各年度的高新技術産業統計提供方法的前提條件。通過對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近幾年發展情況的調查結果看,目前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進入了迅速成長階段,已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

    一、 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概況

    (一)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生産經營情況

    2004年,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單位有708家,産值382.45億元,比上年增長29.9%;主營業務收入2818.39億元,比上年增長28.5%;增加值1506.58億元,比上年增長29.6%,實現利稅總額339.87億元,比上年增長30.9%,每百元主營業務收入實現利稅12.06元;高新技術産業的出口交貨值294.32億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為10.44%。從事高新技術産業的科技活動人員達11503人,其中科學家和工程師為6841人,佔科技活動人員的59.47%。

    (二)高新技術産業發展迅速,形成一定的比較優勢和産業基礎

    通過火炬計劃和高新技術産業百億工程的實施,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的建設和發展,吉林省高新技術開發及産業化進程進入快速發展期。以光電子、軟體、顯示技術為代表的信息産業成長迅速,生物技術、新材料、現代中藥等新興産業領域發展勢頭強勁,應用先進技術改造傳統産業的步伐不斷加快,高新技術産業對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日趨明顯。吉林省目前已經基本形成了以信息技術、生物技術、先進製造技術、新材料、現代農業和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六大領域為支撐的高技術産業群體;培育了液晶顯示器、基因工程新藥、現代中藥、熱縮材料和玉米深加工等新的經濟增長點。截止到2004年底,全省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1198戶,其中年産值超億元的企業54戶,10億元以上的7戶。2004年全省高新技術産業産值958億元,利稅339億元,分別是2000年的3.9倍、3倍,年平均增長均在30%以上。

    (三)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發展成為高新技術産業的重要基地

    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吉林省相繼創建了長春、吉林2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和延吉省級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高新區內生物醫藥、計算機軟體、光電技術、新材料、汽車工程五大領域人才、資金的快速集聚,研發力量的不斷強化,新技術、新産品的大量涌現為全省發展高新技術産業提供了創新人才和技術支撐。高新區內創辦了生物製造園、軟體産業園、大學科技園、海外學人創業園等功能園區。眾多科技園區和産業基地的建成對全省發展高新技術産業,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産業發揮了重要的示範、催化、輻射和帶頭作用。目前,吉林省的機械加工、農産品加工、醫藥企業中,已有近百戶與區內、科研單位結成了科研生産聯合體,建立了多種形式的研發科技改革機構。有近百戶國有企業、鄉鎮企業與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形成技術合作和股份制關係,共同開發、生産新産品,擴大生産規模,提高市場佔有率和競爭力。目前,長春的高新區實現技工貿總收入460億元,年均增長20%左右,在全國53個高新區中列第9位,工業總産值382億元;吉林高新區實現技工貿總收入337億元,從2001年的第13位躍升到2004年的第10位,工業總産值340億元。

    二、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的主要優勢和成就

    (一)擁有較好的科技資源和科技成果

    吉林省擁有由中科院長春光機所與物理研究所、應化所、地理所、衛生部長春生物研究所等100多家市級以上科研單位;吉林大學、東北師範大學、長春理工大學等高等院校40多所;高新技術産業共有科技活動機構143個,全省科研機構137個,企業科研機構266個;擁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69.8萬人。每萬人中科學家、工程師人數為473人,居全國第5位;每百萬人口發表的科技論文比全國水平高31.1%,居全國第7位。全省共有中國工程院院士和中國科學院院士36人。全省已建成集成光電子、汽車動態模擬、應用光學、超硬材料等30多個國家、部委重點實驗室和開放實驗室以及46個中試基地,組建了玉米深加工、汽車材料、應用化學、特種工程塑料等國家、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和技術開發中心,形成具有吉林省特色的高新技術科研基地。

    (二)吉林省的物質資源優勢為高技術發展提供良好的經濟基礎

    吉林省擁有豐富的土地、動植物和礦産資源,是全國有名的糧食大省、玉米之鄉和大豆之鄉;全省的生態資源具有整體性較強、可恢復性較好的特點;同時擁有全國最大的第一汽車製造廠、吉化集團、吉林油田和吉糧集團等一批大型骨幹企業。吉林省經濟、社會和生態資源優勢,為加快發展高技術産業提供了極其重要的物質資源和經濟基礎。

    (三)三大支柱産業和兩大優勢産業為吉林省高技術産業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其中吉林省的製造業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了一定競爭力和發展潛力。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吉林省已經形成了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交通運輸設備製造、石油化工、農産品加工業三大支柱性行業和醫藥、電子及通信設備製造兩大優勢性行業。五大行業形成了巨大的存量優勢,吸納了大量從業人員,具有一定的市場優勢和較高的經濟效益。尤其是汽車製造業和醫藥産業的集中化發展趨勢較明顯。

    三、高新技術産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高新技術産業的發展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經濟發展中最突出的現象,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經過數年的發展,成績顯著,但同時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的增加值率還較低

    2004年,吉林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産業的增加值為62.64億元,增加值率為21.7%,與規模以上工業非高新技術産業的增加值率26.8%比低5.1個百分點。中型工業企業高新技術産業增加值為36.69億元,增加值率為15.6%,比中型工業企業非高新技術産業增加值率低4.3個百分點。

    (二)技術創新能力較差

    當前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的發展模式是在技術上表現出“拿來主義”,沒有很好地把技術引進與消化、吸收、創新結合起來,導致産業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無法真正掌握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核心零部件和元器件依靠進口,沒有自主品牌,很多高新技術産業只能是處於全球高新技術産業鏈的加工製造環節,很多高新技術産品只能被外商“貼牌”,其效益無法提高,更無法培育出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龍頭大企業。産業技術空心化、産業表面繁榮的背後蘊含著重大的危機。在吉林省708家高新技術産業單位中只有73家企業有設置技術開發機構,設置的機構數為143個,平均每個企業只有0.20個機構。2004年,在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單位中,有開展科技活動的企業只有152家,科技活動面只有21.4%;有開展R&D活動的企業只有203家,開展R&D活動的企業面為28.6 %;有申請專利的企業只有67家,申請專利的企業面為9.5%,有生産新産品的企業只有126家,生産新産品的企業面為17.8 %。以上調查數據充分説明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的技術創新能力較差。

    (三)有利於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的政策機制不夠完善

    吉林省雖然制定了一系列適合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的優惠政策,但在執行過程中,仍經常性的受到阻礙,甚至還有些高新技術産品和高新技術企業享受不到政策的優惠。而且目前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的投融資體系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風險投資機制剛剛啟動,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缺少有力支持,企業作為技術創新投資主體的作用還遠沒有發揮出來。政策機制的不完善是影響高新技術産業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高新技術的研究與開發資金投入不足

    從R&D經費投入看,2000年、2001年和2002年,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R&D經費佔産品銷售收入的比重分別為1.32%、1.59%和1.34%,2003年降到1.27%,2004年也只有1.40%。從新産品開發經費投入看,2000年、2001年和2002年,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新産品開發經費佔産品銷售收入的比重分別為1.08%、1.23%和1.06%,2003年上升到1.15%,2004年又下降到1.08%。R&D經費投入和新産品開發經費投入,遠低於國家標準,不可能支持整個高新技術産業的健康發展。

    (五)高新技術企業整體規模偏小

    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單位的規模普遍不大。調查結果顯示,2004年,在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全部單位708家中,産值在10億元以上的只有7家,佔全部高新技術産業單位數的比重只有1%;産值在5億元的高新技術産業單位也只有8家,佔全部高新技術産業單位數的比重只有1.1%;83.2%的單位的産值在千萬元以下。

    四、加快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的若干建議

    (一)優化企業內外環境,促進自主創新成為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的原動力

    儘早解決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問題,建立鼓勵自主創新的機制,已成為企業乃至整個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環節。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必須健全技術研究和開發體系;必須堅持先進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創新相結合,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核心技術;必須完善鼓勵創新的政策體系,大力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必須著力培育富有創新能力的各類人才。而這些工作完成的怎樣,某種程度上將取決於國家鼓勵自主創新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可以肯定,隨著經濟全球化步伐的加快,自主創新將成為國民經濟和企業發展永恒的主題。

    (二)完善科技體制,搭建平臺支撐創新

    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80%的科研工作是在大企業中完成的。由於歷史原因,吉林省的科研單位大多游離于企業之外,而高新技術企業又很少有自己的研發機構,這種格局既不利於科研成果迅速地轉化為現實生産力,也影響企業的創新能力,使得企業技術進步缺乏持續性。要著眼于充分發揮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業等各類科技力量的積極性,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形成有利於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的體制機制,加快建設以企業為主體、産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立健全知識産權激勵和知識産權保護交易制度,促進企業與大學和科研機構之間的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

    建設覆蓋全省的高科技信息網絡系統,大力開發本地信息資源,為産業創新提供政策法律、行業動態、創新成果、産品營銷等信息數據庫服務,促進吉林與國內外的科技信息互聯互通。進一步整合吉林省已有的技術市場、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生産力促進中心、創業服務中心以及科技信息服務機構等,形成網絡化、社會化的産業服務支撐體系。鼓勵高新技術産業各主要行業組建、完善行業協會組織,充分發揮協會的協調、協作、自律、橋梁紐帶作用。強化高新技術園區孵化器功能,支持高等院校和大型企業集團創辦企業孵化中心,逐步形成覆蓋全省、功能互補、資源共享的多層次高科技企業孵化網絡。

    (三)正確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促進高新技術産業化,提高經濟效益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推進高新技術産業的發展依靠市場的力量,更要以企業為主體,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放棄或削弱政府的主導作用。發揮政府對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的主導作用是必要的。但是,要使這種主導作用能夠對推進高新技術産業化發揮積極作用,也要有相應的約束條件。

    首先,政府的干預要建立在正確的指導思想和發展戰略的基礎上,適應經濟發展階段的要求,符合客觀經濟規律。特別是要有超前的戰略思想,看準高新技術發展的方向,選擇集中突破的重點領域和産品,實施正確的産業化技術路線,在加強基礎研究的基礎上推進高新技術的産業化。

    其次,政府的干預要建立在以企業為主體的基礎上。政府對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的干預並不是代替企業來進行高新技術産業化,而是要通過政策引導、有效調控和創造需求等措施,為企業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高新技術産業化最終要靠企業在市場競爭中,通過技術創新和經營發展來實現。只有高新技術企業具有自我創新的機制和動力,政府的干預才能發揮作用。

    最後,政府的干預要選擇恰當的切入點。重點對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行業和産業進行扶持;抓好能夠促進科技成果迅速轉化的重大科技産業化工程;建立國家試驗中心、工程中心,為産業化提供基礎條件;提供促進科研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環境。同時要根據産業化進程適時調整政策。在某一類高新技術發展初期,對其中的企業重點扶持,使其儘快成長,形成産業規模。隨著企業發展壯大,具備了自主開發和再度發展的實力,政府的扶持力度應相應調整,讓企業自主發展,由市場拉動和技術創新來推動。

    (四)堅持以高新技術企業為載體,推動高科技人才資源的整體開發

    高科技人才,不僅僅是指科研機構內的高科技人才,而且包括企業裏的高科技人才。高科技人才資源的開發只有與企業經營和市場需要結合在一起,才會産生出巨大的效益,從而帶動高新技術産業的發展。這要求在科技人才的培養和資源開發上,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堅持培養基礎科學人才和應用科學人才並重,培養科技專業人才和科技管理人才並重,科研成果與經營效果並重的原則,切實防止科研與市場的脫節。建立適應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的人才資源開發機制。首先,要建立培養機制。在科技人才培養上,要調動政府、企業和個人三方面的積極性,同時必須引入市場機制。政府和企業對科技人才的培養是一種投資,應當是誰投資誰受益。個人的投入是一種投資,企業的投入也是投資,這種投資需要儘量量化和契約化。其次,要建立流動機制。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的實踐證明人才流動有益於企業的發展。

    (五)要健全高新技術産品出口服務體系

    要通過規範化的培訓,使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科研院所擁有受過專業培訓的技術貿易人才,並培養一批技術貿易管理人才和仲介代理人才。要完善政府外貿管理部門的服務機制,重視向高技術出口企業提供國際貿易信息,可以考慮實行信息交流計劃,包括政府信息系統免費或低費向企業提供國際貿易信息,建立出口諮詢網絡系統,向企業提供國際貿易的專家諮詢,提供貿易仲介服務等。要促進出口企業通過國際標準認證,發展技術貿易仲介代理機構,建立國家技術貿易市場信息與電子商務網絡,建立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分銷服務中心。

    (六)調整高新技術産業的産業結構和區域結構,促進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的區域協調和産業優化

    由於歷史、地理、經濟結構等方面原因,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的區域發展和産業間的發展很不平衡,因此,全省要採取有力的措施,引導較落後地區産業結構的調整,提升産業結構,促進高新技術産業區域的協調發展;在制定高新技術産業政策時,要有意識發展目前在吉林省高新技術産業中所佔份額較小又有發展前途的醫藥製造、醫療器械及儀器儀錶製造、信息化學品製造、農業高新技術和軟體開發業。

    總之,吉林省要緊緊把握技術産業的發展趨勢,以長春國家光電子産業基地為核心,發揮信息技術的先導作用和産業化基地,面向市場,總體跟進,重點突破,推動光電子及軟體、生物技術産業、新型材料産業、現代農業的發展,推進傳統産業的高新技術化,打造光電子信息及軟體産業、新材料、生物技術、現代農業産業群,形成國內領先的高技術産業研發和生産製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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