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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積極推進、嚴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記者齊中熙)國務院國資委日前出臺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國企改制中尚存的一些問題做了更加詳細的規定,以進一步規範推進企業改制,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實施意見》的出臺透露出這樣一個信號,國有企業改制是一項龐大的工程,不可能在一朝一夕之間完成,要在實踐中及時加以總結、完善。但是,國有企業改制的步伐不能停止,規範改制的目的就是要積極推進改制。

    近年來,國有企業在改制、改革中迸發出新的活力,對國民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進一步加大。截至去年底,僅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的資産總額就已超過10萬億元;國有企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進一步顯現,據統計,國有及國有控股工商企業上繳稅金佔全社會工商稅收的43%。

    2005年以來,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和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中央企業建立和完善董事會邁出新步伐。國資委首次公佈中央企業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50余家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公佈股權分置改革方案,70多家中央企業開展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對於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維護職工群眾利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國有企業改制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改制方案不完善,審批不嚴格;清産核資、財務審計、資産評估和産權轉讓不規範;對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重視不夠等。國資委負責人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有的地區貫徹落實有關指導意見不到位,另一方面是現有政策、規定有待進一步完善、細化。

    針對這些問題,《實施意見》主要從財務審計、資産評估和資産處置等環節入手,從制度上堵塞漏洞,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同時,對外界比較關注的國有大型企業管理層成員持股問題,《實施意見》既做出了積極規定,也做出了相當嚴格的限定,以保證在激發國有企業經營活力的同時避免國有資産流失。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推進國有企業改制仍然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也是近年來經濟工作特別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要求我們必須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進一步消除影響國有經濟活力和競爭力的體制機制障礙。各地區、各部門要全面理解並積極貫徹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一系列規定,防止片面性、簡單化,積極推進、嚴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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