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9日電(記者吳晶晶、衛敏麗)“通過多方面的努力,使我國全社會研究開發投入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例逐年提高,到2010年達到2%,到2020年達到2.5%以上。”國務院9日發佈的《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指出。
2%和2.5%究竟是多少?《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戰略研究報告》提出,2010年我國全社會研究開發投入應達到3600億元左右,2020年達到9000億元左右,佔GDP比重分別為2%和2.5%。政府研發資金佔我國全社會研究開發投入的比重,到2010年應逐步提高到40%左右。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科技投入不斷增長,但與我國科技事業的大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需求相比,與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相比,我國科技投入的總量和強度仍顯不足,投入結構不盡合理,科技基礎條件薄弱。
統計數據顯示,2004年,我國全社會研究開發投入為1966.3億元,佔GDP的1.23%。
“儘管我國科技研發投入強度已經位居發展中國家前列,但目前我國仍缺乏明確的科技投入戰略,科技投入總量仍然不足,投入規模沒有形成穩定增長機制,投入管理和調控缺乏有效的資源整合機制。”規劃戰略研究“科技投入及其管理模式研究”專題組組長、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我國要從科技創新邊緣國家轉變為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科技大國,必須有重點、大幅度、持續穩定地增加科技投入。
《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指出,我國必須審時度勢,從增強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出發,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加強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包括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體系;調整和優化投入結構,提高科技經費使用效益等。
為此,我國將充分發揮政府在投入中的引導作用,通過財政直接投入、稅收優惠等多種財政投入方式,增強政府投入,調動全社會科技資源配置的能力;我國將結合國家財力情況,統籌安排規劃實施所需經費,切實保障重大專項的順利實施;國家將繼續加強對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在中央和地方建設投資中作為重點予以支持;在政府增加科技投入的同時,要強化企業科技投入主體的地位。
《規劃綱要》提出,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的要求,在編制年初預算和預算執行中的超收分配時,保證科技經費的增長幅度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