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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實施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瀋陽2月10日電(記者葛素紅)遼寧省遼中縣茨榆坨鎮太平村66歲的農婦石玉忱和71歲的老伴張長錄,2月10日上午分別從瀋陽市副市長王玲手中接過一個存款數額為600元的活期存摺。記者發現,每個“中國郵政儲蓄”存摺的首頁上,都注有專用的“計劃生育獎勵扶助金”紅字。

    2月10日,遼寧省暨瀋陽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資金首次發放。“以後,像石玉忱夫婦這樣符合條件的農民,每年都可以領到政府發放的600元獎勵扶助金。”遼寧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李秀君説,通過國家政策性獎勵扶助,以獎勵少生代替處罰多生,引導更多農民少生致富,有利於從根本上扭轉“越窮越生、越生越窮”的惡性循環,減少新增貧困人口,促進消除貧困,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

    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是針對農村只有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的計劃生育家庭,夫婦年滿60周歲以後,由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給予獎勵扶助的一個基本的計劃生育獎勵制度。

    2004年起,我國首先在5個省和部分省的個別地區開展試點工作;2005年遼寧省被列為全國試點省份之一,在全省範圍內實施。遼寧省有42384位農民受益,其中瀋陽市符合獎勵扶助條件的人員4938人。按人年均600元的標準發放獎勵扶助金,全省2543.04萬元資金已經全部到位。

    遼寧省規定,獎勵扶助對象應同時具備四個條件,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戶籍地在本鄉鎮,且在本村有責任田;本人或配偶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曾經生育子女,1973年以來沒有發生過早育、搶生、超生的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生育行為;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年滿60周歲。獎勵扶助金以個人為單位發放。

    瀋陽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李夢玲介紹,對符合條件的“子女死亡現無子女”農民進行獎勵扶助,進一步説明目前實施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更加切合實際,可以有效地緩解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生活困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