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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理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二十字目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4日   來源:新華社

——訪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   

    新華社北京2月14日電(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陳芳)2006年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開局之年。連日來,首都各大媒體紛紛刊發評論,強調要積極、全面、紮實地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落到實處,使其真正成為惠及廣大農民群眾的民心工程。

    那麼,如何全面準確理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這一偉大歷史任務的內涵?新農村建設如何破題?當前在新農村建設中有哪些值得警惕的苗頭和注意把握的原則?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就此專訪了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重要的是觀念的轉變

    問: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十一五”期間的重大歷史任務,如何全面理解這一任務的內涵,它與以往解決“三農”問題的思路有無區別?

    答: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中央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重大戰略部署。新農村建設並非一個新口號。

    查閱一下過去的文件就會了解,中央以前曾多次提出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但這次提出有新的時代特徵。主要是中國總體上已經進入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順應這一趨勢,國民收入分配的格局也將進行合理調整,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成為可能。

    這次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個鮮明特點,或者説前提條件是,積極推進統籌城鄉發展,這無疑需要各級政府加大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力度,但這不單純是多拿幾個錢的事,更重要的是觀念的轉變。城市建得再漂亮,馬路修得再寬,如果農村凋敝、農業衰弱、農民富不起來,經濟也難以長久繁榮,反而會拖國家現代化的後腿。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考慮,必須改變這種狀況,這就要求我們從思想認識到工作部署都必須有一個大的轉變。

    需要注意的是,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要始終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兩個不變:一是不能動搖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二是不能加重農民負擔。改革開放以來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政策必須堅持和完善,保障農民物質利益、尊重農民民主權利的基本準則必須遵循。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一個全面的目標,不能只取‘村容整潔’4個字”

    問: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和要求被概括為20個字,如何理解?當前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有哪些苗頭值得警惕?應注意把握哪些原則?

    答: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生産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全面體現了新形勢下農村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實現這五句話提出的要求,就是農村各方面實現協調、全面發展的過程。

    從到基層調研了解的情況看,目前有少數地方將新農村建設片面理解為就是興建新村莊,只注重農村房子是否整齊劃一,道路是否寬闊等表面的東西。決不能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搞成農村新一輪的大拆大建,不能片面追求“村容整潔”。我們要吸取以往的經驗教訓,不能單一追求某一方面的增長。城市要協調發展、農村自身的方方面面也要協調發展。新的村莊規劃建設能搞到什麼程度,實際上是由當地農村經濟的發展水平、農民收入水平以及城市對農村的支持程度決定的,不能搞一刀切,更要防止形式主義。要全面理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20個字的要求,不能只取“村容整潔”這4個字。

    同時,也不能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與城鎮建設混同起來。農村有農村的特點,有的地方按小城鎮的要求搞農村建設,最後搞得不城不鄉,反而不利於改善農村的生産和生活。因此,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必須著力解決制約農民生産、生活的實際問題。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推進要堅持五個機制:一是投入機制,堅持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建立一個穩定的政府對農村投入增長的機制。二是工作機制,進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不僅僅是涉農部門的事,黨和政府的各部門尤其是基礎産業和公共服務部門,都要有“一盤棋”的觀念,在制定發展規劃、安排建設項目、增加資金投入時都要向農村傾斜。三是引導農民發揚艱苦奮鬥、自力更生的精神,建立建設自己美好家園的激勵機制。四是加快建立吸引全社會廣泛參與的機制。五是逐步建立改變城鄉經濟二元結構的新體制。   

    “必須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建立全社會參與的激勵機制”

    問: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鄉村幹部角色如何定位?如何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引導他們做新型農民?

    答:進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必須轉變政府職能,加強社會管理,強化公共服務,定位一定要明確。過去我們有過很多經驗教訓,一些地方的縣鄉政府沒給自己定好位,把自己看成是投資主體,片面注重招商引資,為企業搞貸款作擔保,負了很多債,相反在公共服務方面卻做得很少。

    政府的扶持不光是投錢,還要教育引導農民,不能認為稅費改革後,農民就不再出資出勞了。我們知道,大江大河的堤岸修建等國家工程,這方面錢是國家拿的。但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也要引導農民對自身直接受益的公共設施建設投工投勞。同時,國家財政要通過直接補助資金、補助原材料或“以獎代補”等方式給予鼓勵,要加快建立全社會參與的激勵機制,鼓勵各種社會力量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有關部門做過測算,僅僅針對農村道路、飲水、通訊、通電、燃料、改廚、改廁等最基本的基礎設施改造,國家就需5萬億元的投資,而實際上這個數字還是很保守的。再以小型農田水利投工這一項來看,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每年全國農民出的義務工,大致是100億個勞動日,如果現在大家都不再出工了,按一個工10元來算,就意味著1000億元,這是個不小的數字。都靠國家包下來顯然是不現實的。因此像這種能讓當地村民直接受益的設施建設,農民當然應該投工投勞,這不是加重負擔。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一個全面的目標,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因此我們必須尊重農民意願,做好規劃,轉變觀念,循序漸進,著力解決農民生産生活中最迫切的實際問題,多渠道引導擴大農民就業,增加收入。

    “轉移支付必須確保足額及時到位”

    問:免除農業稅後,農民負擔進一步減輕,但基層的財政缺口如何解決?

    答:中央、省、市三級政府給鄉村兩級的轉移支付一定要及時足額到位,這裡有個數據,按農村稅費改革前1999年農民的負擔測算,廢除“三提五統”、減免農業稅相當於減輕農民負擔共計1050億元,這也意味著鄉村財力大大減少。

    但還有一組數字:我國有66萬個行政村,若保證一個村5萬元,需要330億元;3.6萬個鄉鎮,若每個鄉鎮轉移支付200萬元,總計就是720億元,兩項合計也是1050億元。中央和省、市財政在取消農業稅後,對鄉鎮財政的轉移支付和對村組織的補助資金不會少於1000億元,因而鄉村兩級的實際運行費用,從總量看是基本有保障的。這些錢真能下去,鄉村的公共管理和服務,特別是一些最基本問題就能得到解決。

    值得注意的是,轉移支付必須確保足額及時到位,要用在鄉村,不能被挪用;另外,受價格因素和支出結構變化的影響,有些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所花的錢會有新的缺口,這就需要隨著國力的增強,逐步增加各級財政對農村加大轉移支付的力度和社會力量的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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