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記者衛敏麗、吳晶晶)針對知識産權尚未成為支持我國自主創新戰略手段的現狀,國務院26日全文發佈的《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指出,我國出臺5項政策,創造和保護知識産權,以進一步完善國家知識産權制度,營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産權的法治環境。
這些政策分別是:
——掌握關鍵技術和重要産品的自主知識産權。國家科技部門、綜合經濟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行業和領域特 點共同編制並定期發佈應掌握自主知識産權的關鍵技術和重要産品目錄,國家科技計劃和建設投資應當對列入目錄的技術和産品的研製予以重點支持。國家科技部門會同知識産權管理部門建立知識産權信息服務平臺。
——積極參與制定國際標準,推動以我為主形成技術標準。國家科技計劃支持重要技術標準的研究,引導産學研聯合研製技術標準,促使標準與科研、開發、設計、製造相結合。
——切實保護知識産權。建立健全知識産權保護體系,加大保護知識産權的執法力度,營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産權的法治環境。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的知識産權特別審查機制。
——縮短髮明專利審查週期。改革發明專利審查方式,提高專利實質審查工作效率,縮短審查週期。
——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建設。加快建立我國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政府有關部門應建立和完善技術性貿易措施的通報協調機制、快速反應機制和研究評議體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