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政務互動>> 權威訪談
 
國防科工委副主任表示我國運行的核電站安全可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5日   來源:新華社

我國運行的核電站是安全可靠的
——訪國防科工委副主任兼國家原子能機構主任孫勤

    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記者 張毅)在切爾諾貝利核事故發生20週年前夕,新華社記者採訪了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副主任兼國家原子能機構主任孫勤。孫勤説,切爾諾貝利核事故是世界核電發展史上一次最嚴重的事故,教訓是慘痛的。但從這起事故總結出的經驗教訓又促進了世界範圍內的核電安全。我國的核電發展始終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方針,充分吸取了國際上核電發展的經驗和教訓,注意引進成熟技術和比較先進的核電站堆型。在核電站管理、核電站選址、設計建造和運行的各個環節均嚴格受控。可以説,我國正在運行的核電站在安全上是有保證的。

    切爾諾貝利的教訓是慘痛的

    1986年4月26日,前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四號機組由於反應堆設計缺陷、運行操作人員嚴重違反安全規程、有關人員缺少必要的安全文化、缺乏必要的核事故應急準備等綜合原因,最終釀成了核電發展史上的一次最嚴重的事故,造成了大範圍的放射性污染和較多人員受到超劑量限值的輻射照射。

    孫勤説,切爾諾貝利核電站事故發生二十年來,國際上加強了核安全領域的合作與交流,國際原子能機構頒布了核電廠新的安全標準,進一步提高了安全要求。核電站的安全水平得到顯著提高。核電的安全性也為更多的人們所了解和接受,越來越多的公眾認識到核電將是新世紀最重要的替代能源。

    我國政府十分重視核安全

    孫勤説,切爾諾貝利核事故發生時,我國的核電發展正處於起步的關鍵階段。為切實做好核事故預防工作,國務院于1986年至1987年先後頒布了《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核材料管制條例》,確立了我國的民用核安全責任制度、核安全許可和監督制度及核材料許可證制度,使我國民用核設施的選址、設計、建造、運行和退役逐步納入了依法嚴格監管的軌道。1993年國務院頒布了《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正式確立了我國核應急準備制度。為加強對核事故預防和救援工作的領導,1991年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負責統一領導全國的核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近二十年來,由國家、地方和核電站運營單位組成的三級核事故應急管理體系有效運作,為保障核電站的安全、促進核事業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

    我國核電站是安全可靠的

    孫勤介紹説,1991年我國自主設計建造的第一座核電站建成投産至今,已有9台核電機組陸續投入運行,裝機容量達到700萬千瓦,加上即將建成投運的田灣核電站,核電總裝機容量將超過900萬千瓦。與此同時,我國在核電技術的研發、核電站設計、設備製造、工程管理、生産管理和核安全監督管理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具備了相當的基礎和實力。目前我國能夠自主設計建設30萬千瓦和60萬千瓦壓水堆核電機組,也具備了以我為主、中外合作建設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機組的能力。另外,我國還把成熟的核電技術成功運用於國際合作,成為少數幾個可以出口核電的國家之一。

    孫勤説,與切爾諾貝利核電站採用的沸騰管式石墨沸水堆不同,我國核電站採用壓水、重水反應堆,從設計原理、結構到安全措施,在安全上是有保證的。十幾年來,我國核電站沒有發生過二級或者二級以上的運行事故;工作人員所受到的輻照劑量遠低於國家規定的限值。

    他説,我國將繼續貫徹“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方針,努力營造核安全文化氛圍,進一步強化核安全監督,切實做好核應急準備工作,進一步加快核電標準體系的建設,選用成熟、安全、經濟、先進的技術方案,確保核電站的安全運行。(完)

 
 
 相關鏈結
· 我國自主設計、建造的大型商業核電站擴建在即
· 中核集團田灣核電站一號機組汽輪機首次衝轉成功
· 中核聯手華電共建福建惠安600萬千瓦級核電項目
· 中國已經具備百萬千瓦級核電站自主設計能力
· 嶺澳核電站二期開工 吳邦國作批示 曾培炎出席
· 田灣核電站二號機組反應堆一回路水壓試驗獲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