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修訂稿5月19日在衛生部網站公開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
新的標準規定了我國飲用水安全的水質要求,在盡可能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的同時,充分考慮到要符合我國的國情,標準中的指標和要求與當前的經濟和技術水平相適應。修訂後的標準中的指標數由原標準的35項增加至106項,增加了71項;修訂了8項。其中:微生物指標由2項增至6項,增加了大腸埃希氏菌、耐熱大腸菌群、賈第鞭毛蟲和隱孢子蟲;修訂了總大腸菌群;飲用水消毒劑由1項增至4項,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毒理指標中無機化合物由10項增至21項,增加了溴酸鹽、亞氯酸鹽、氯酸鹽、銻、鋇、鈹、硼、鉬、鎳、鉈、氯化氰;並修訂了砷、鎘、鉛、硝酸鹽;毒理指標中有機化合物由5項增至53項,增加了甲醛、三鹵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環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滅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樂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馬拉硫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喃丹、毒死蜱、敵敵畏、草甘膦;修訂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由15項增至20項,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鈉、鋁;修訂了渾濁度;放射性指標中修訂了總α放射性。
衛生部新聞辦公室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衛生部政法司關於徵求《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報批稿)意見的通知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現已完成報批稿。現公開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06年6月1日。請社會各界予以支持。 反饋意見請傳真至010-68792066,或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至biaozhunchu204@sina.com。
附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報批稿)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