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體現鄉村特色,不要只追求城鎮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不等於將廣大農村城鎮化。農村有農村的組成方式、生活習慣、居住環境,一旦失去了鄉村特色,農村將不再是農村。一些地方片面理解新農村建設,一味追求農村城鎮化,搞農民別墅、農民新區,結果並不受農民歡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本意應當是在革除農村生産生活陋習、合理整合資源的基礎上,充分考慮農村各組成元素,保留鄉村特色,營造適合廣大農民居住、有利於發展生産、發展經濟、新型的美好人居環境。
要適度利用資源,不要過分超量開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核心任務是發展農村經濟,沒有農村經濟的發展,就沒有社會主義新農村。發展農村經濟,關鍵在於適度利用資源,形成農村特色的支柱産業。要從農村長期持續發展的高度,有計劃分步驟開發利用農村現有資源,為子孫後代留下可供發展的餘地。堅決杜絕殺雞取卵、急功近利行為。
要合理轉移農民,不要放棄民生之本。所謂合理轉移農民,就是要消除農民進城的體制性障礙,在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的基礎上,讓一部分有知識、有能力,能適應城鎮生活的農村人口逐步進入城鎮,尋求新的發展空間,讓農村人口中的老年人、兒童率先進入城鎮,享受社會公共福利。對於留守農村從事農業生産的農村人口,國家應借鑒國外經驗,採取鼓勵政策,實行務農補貼,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要雪中送炭,不要只搞錦上添花。一些地方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過程中,熱衷於辦示範村。適當創辦示範村,通過示範帶動來推動新農村建設本來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如果示範村都選擇在條件相對較好的地方,大多依靠政府的投入,按照事先設計好的模式進行建設,那就與新農村建設的初衷相悖了。在建設新農村的過程中,應多些試點,少些示範,多些雪中送炭,少些錦上添花。各級政府應注重將當地最貧困的地區列入新農村建設試點,引導農民按照新農村建設“二十字標準”和當地農村實際,制訂出切實可行的新農村建設方案,有計劃分步驟實施,使農村面貌逐步有所改觀。(湖南沅陵縣政協委員 劉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