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部門決算編審問答
(第1期)
一、問:一些行政主管部門內部行政經費和事業經費今年仍分別管理,執行兩種會計制度,如何反映?
答: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行政事業單位的各類資金和財産都應實行統一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因此,各預算單位原則上應執行一種會計制度、編報一套單戶報表,不能同時編報兩套單戶報表。
對於暫時無法合併報表的行政單位,今年可暫按《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編報一套單戶報表(單位固定資産、機構人員等在此反映),按《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編報一套經費差額表,然後對兩套報表做節點匯總,以完整反映單位的財務情況。
對於在行政事業單位資産清查中已分別編報行政、事業兩套資産清查報表的行政單位,編報部門決算報表時固定資産等應統一反映在行政單戶報表中。
此外,各級財政部門應按照會計制度核算要求,加強對同級各部門財務主管單位的管理,規範會計核算。
二、問:財政部門撥到企業(集團)等單位的款項,是否與以往一樣編制經費差額表進行反映?如單位收到非本級撥款後向撥款的財政部門報送經費差額表,那麼這與財政部門不能編制經費差額表的要求如何銜接?
答:按照2007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説明,經費差額表由一級預算單位使用,財政部門不再使用經費差額表。單位收到非本級財政撥款,如果撥款的財政部門已經將這類單位納入本級部門預算編報範圍,則單位應使用經費差額表向其編報有關經費報表;如果撥款的財政部門未將這類單位納入本級部門預算編報範圍,則單位不向其報送部門決算報表,各級財政部門也不應將其納入部門決算編報範圍。
三、問:今年部門決算收支報表年初數如何填報?與去年決算批複數如不一致,如何處理?
答:預算單位應按照同級財政部門批復的2006年度部門決算數據,相應調整“2006年度部門決算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科目轉換表”(財決附12表),並根據該表的年末結余數填報2007年度部門決算收支報表年初數。各級財政部門可根據2006年度財政決算批複數和財決附12表相應數據,核對2007年度部門和單位的決算年初數。
四、問:預算單位本年如使用以前年度非財政撥款資金結余安排基本建設項目支出,決算報表中怎樣反映?
答:根據2007年度部門決算編報口徑,單位結轉自籌基建資金按照基本建設項目實際收支數反映,不反映內部轉賬過程。對單位使用行政事業類資金上年結余結轉基本建設項目支出的,應將該部分上年結余調整至基本建設項目年初結余,並據實列支。
五、問:今年要求決算編報範圍與部門預算銜接一致,那麼財政部門代列資金如何反映?
答:2007年是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實施的第一年,部門決算數據具有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為此,今年對部門決算填報口徑進一步進行了規範和統一,強調決算編報單位範圍和資金範圍都與單位預算銜接一致,以便於進行預、決算對比分析。部門決算應由各預算單位年末決算數據彙編而成。財政部門撥給非預算單位的資金,不納入本套決算編報範圍。
六、問:無編制但經費獨立核算的臨時機構,是否按獨立核算機構編報單戶報表?
答:編制管理部門未正式批復編制的臨時機構,應併入其挂靠單位編報部門決算,不能作為獨立核算機構編制單戶報表。
七、問:如鄉鎮中心小學下有5家村辦小學實行集中核算,填報部門決算時,獨立編制機構是否填6,獨立核算機構是否填1?
答:是。根據2007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説明,實行鄉財縣管、由鄉鎮中心小學集中核算的村辦小學(不包括學校派出的教學點和教學班),可作為獨立編制機構,但不作為獨立核算機構編報決算。
八、問:如果單位基本建設財政撥款未按基建會計制度單獨核算,如何在部門決算中反映?
答:2007年度基本建設資金填報口徑明確為按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核算的資金。但單位如有基本建設財政撥款收支而未按《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核算的,部門決算中也應按基本建設資金填報相關報表。
各建設單位應根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加強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對各項基本建設撥款,嚴格按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核算,做好賬務設置和賬務管理等基礎工作。
九、問:2007年度部門決算中資産報表數據是等資産清查批復後調賬再報,還是部門先按清查結果調賬報決算?如調整,是調整年初數還是就在年末數反映?
答:單位應按資産核實權限處理。我部要求中央本級各部門2007年11月底前處理完成其權限範圍內的損益事項,並於12月1日前報我部備案;部門、單位權限範圍內的損益事項,在我部備案後即可進行有關賬務調整,列報2007年度決算年末數。地方單位按照同級財政部門要求處理。
單位編報2007年度部門決算時,資産核實批復變動不應調整年初數,有關報表中資産年初數應以2006年度部門決算資産年末數為準,資産核實結果統一反映為2007年度增加數或減少數。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參加清産核資的預算單位資産報表的審核,確保決算數據的真實準確性。
十、問:院校資産管理部門使用國有資産取得的收益,如何界定並填報決算?
答: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業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院校使用國有資産取得收益應按實際情況相應計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會計科目,決算報表中填報在對應欄目中。
十一、問:企業集團是否填列資産報表?
答:企業集團中納入部門預算編報範圍的事業單位應填列部門決算資産報表,並由集團匯總上報;企業集團中未納入部門預算編報範圍的單位,不填列部門決算報表。
十二、問:“國有資産收益情況表”(財決附05表)中資産收益支出的明細項目,如工資福利、津貼補貼等,如何區分是用資産收益安排還是行政事業經費安排的?資産收益的支出分不清楚具體用途,如何填報?
答:原則上單位應按實際支出情況分析填報。如果實在無法區分,可按匹配原則,按比例拆分填報。
十三、問:“國有資産收益情況表”(財決附05表)與“非稅收入徵繳情況明細表”(財決附09-1表)有什麼聯絡?如填列了財決附05表中的“單位留用數”,是否需相應填列在財決附09-1表中的“未繳財政專戶”欄?
答:單位取得的國有資産收益,如按規定納入非稅收入管理(即繳入財政國庫或財政專戶)的,兩表數據應銜接一致;如尚未納入非稅收入管理的,兩表無鉤稽關係。
“單位留用數”是填列經財政部門批准留歸單位使用的資産收益,在財政部門未出臺具體資産收益收入管理辦法之前,資産收益暫填列在此欄。非稅收入徵繳情況表中不反映這部分資金。
十四、問:按照財政部資産清查工作要求,資金盤盈損失挂賬的賬務處理是對事業基金進行調整,不夠衝減的填列負數。這與決算中事業基金不能為負數的要求有衝突,如何處理?
答:事業基金不能衝減為負數。單位如資金損失數額較大、事業基金不夠衝減的,有關事項應暫挂賬,以後年度用事業基金結余予以衝減。
十五、問:“國有資産收益情況表”(財決附05表)相關指標是否按單位的實際清查數填列,不需要同“資産負債簡表”(財決08表)相關數據一致?
答:兩表數據應保持銜接一致。年初數應按2006年度決算年末數填列,有關調整事項反映為2007年度增加數和調整數。
十六、問:資産清查與部門決算單位範圍和匯總口徑不一致,如何進行對比?
答:凡是納入資産清查範圍,又是部門決算編報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産相關數據必須銜接一致。主管部門匯總時,因填報單位範圍不同或合併報表原因造成的不一致,應在填報説明中做出相應説明。
十七、問:資産所有權在主管部門本級,而使用權和收益都在下級,編決算時是否也反映在下級?
答:根據現行會計核算辦法,該部分資産收益應反映在下級單位。單位應根據賬務處理情況,據實填報決算。
二OO八年一月三日
下載 :
2007年度部門決算審核公式修訂情況表_第1期參數更新説明
200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2008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