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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非常感謝兩位司長回答了網友這麼多問題,也非常感謝網友的積極參與,感謝關注本次訪談,我們下期再見。 [2007-08-02 16:44:31]
[袁惠民]感謝各位網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事業的關心、關注、參與和支持。我們農業部門將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有關規定,按照自己的職責,盡職盡責地做好有關指導、扶持和服務工作。也歡迎大家對我們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謝謝。 [2007-08-02 16:43:58]
[潘海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機關,將為農民合作社的發展、壯大提供良好的服務。我們也歡迎廣大農民兄弟給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原以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2007-08-02 16:42:56]
[主持人]由於時間關係我們的訪談就要結束了,最後兩位嘉賓還有什麼要和我們電腦前的網友們説的嗎? [2007-08-02 16:42:16]
[袁惠民]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成員資格的規定,龍頭企業不管是領辦還是參與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都是可以的。至於提倡不提倡,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表述,但是法律有規定,就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是以農民為主體,農民成員應當至少佔成員總數的80%。 [2007-08-02 16:41:36]
[網友 姚章]近年來,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參與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現象增多,這種方式值得提倡嗎? [2007-08-02 16:41:10]
[袁惠民]這位網友説得很對,發展不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最終取決於農民自己的意願,各個方面都不應該下達像剛才這位網友所説的發展指標等等,如果有這種情況是要嚴格禁止的。 [2007-08-02 16:40:41]
[網友 理見鳴]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應勢而生,對於解決農民一家一戶辦不了、辦不好的農産品銷售問題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有些特別貧窮的地方,剛剛解決溫飽問題,農民對合作社還沒有什麼需求,而政府或部門下了完成合作社數量的指標任務並進行考核的做法是否欠妥? [2007-08-02 16:40:19]
[潘海民]這裡面有兩個問題。第一,按照現在的規定,前面我們也講了,就是登記註冊農民專業合作社不需要事先由農業部門進行確定。第二,他講的實際上是工商部門和農業部門如何加強配合,溝通信息,這方面我們幾個相關部門都在積極地做工作,建立信息溝通機制,我們也會儘早地把登記信息和農業部門交換,共同配合做好管理工作。 [2007-08-02 16:39:54]
[網友 理見鳴]山西省原來規定,去工商局註冊農民專業合作社前,要取得農業(農經)部門的確認文件,這樣註冊後,農業(農經)部門在管理上比較方便,在扶持上也可以有的放矢,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沒有確認這一説,作為管理主體的農經部門要對各合作社進行扶持、指導,還得先去工商部門查找哪些村進行了註冊,給工作造成了不便,加大了工作量,《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不規定農經部門進行確認是出於什麼原因的考慮? [2007-08-02 16:39:30]
[袁惠民]《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剛剛實施,國家的一些支持、扶持政策會逐步到位。剛才我也談了這方面的情況,各有關方面,包括各級農業部門也在積極地貫徹落實這部法律,包括這部法律的宣傳、培訓。我相信這位網友所説的這種情況,隨著法律的深入貫徹實施,是可以得到改善的。 [2007-08-02 16:38:10]
[網友 農民乙]我們是河南省潢川縣高産脫毒紅薯種植專業合作社的7位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和實施後,我們認為,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本應是法律執行的推動者,政策上的引導者,可在偏遠農村我們合作社成立快1年了,相關單位沒有給我們一次學習和培訓的機會,更不用説關心和支持了.在他們看來,合作社是可有可無、自生自滅的,可謂上面雷聲大 下面雨點小。 [2007-08-02 16:37:49]
[潘海民]《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設立有很明確、詳細的規定,工商部門依法登記註冊,在嚴把準入關的情況下,不會出現這種現象。再有一條法律上也明確規定了,對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以後,如果沒有經過登記註冊,但是仍然以農民專業合作社這個名字開展經營活動這是不允許的,是法律禁止的。 [2007-08-02 16:36:12]
[網友 理事長]合作社法出臺以後有很多公司或不符合合作社成立條件的個人如雨後春筍也註冊了合作社,並且這些人的關係往往比弱勢的農民更能夠爭取到政府的支持和優惠政策,針對這些“偽合作”應如何處理呀? [2007-08-02 16:34:41]
[潘海民]這也根據他們的需要,如果他們願意成立一個專業合作社涵蓋這些內容也可以,如果各自從事各自的專業也可以。這根據農民自己的需要來決定。 [2007-08-02 16:34:13]
[網友 趙建光]一個村有搞養殖的,有搞種植的,有搞加工的,有搞水産的,搞加工的都願意合作和聯合,那麼一個村要成立幾個專業合作社呀? [2007-08-02 16:33:51]
[袁惠民]前面我已提到了這方面的有關事情,《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金融機構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一是政策性金融機構要提供資金支持,具體支持政策國務院正在組織有關部門制定。二是商業性金融機構也要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務。至於説合作社到底到哪個金融機構去貸款,銀行也好、信用社也好,這由合作社自主選擇。 [2007-08-02 16:32:05]
[網友 農民乙]面對農村金融部門,包括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該如何選擇? [2007-08-02 16:31:37]
[潘海民]剛才講的年檢收費問題是兩個概念,如果屬於登記為公司,按照現在的規定是要收費的,如果登記為農民專業合作社這是絕對不允許收費的。 [2007-08-02 16:30:05]
[潘海民]首先,對條例實施以前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條例實施以後規定了一年的過渡期,也就是説,在一年之內,屬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登記管理條例調整範圍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先辦理登出登記,然後再辦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設立登記,也可以適用變更登記程序,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如果沒有在工商部門辦理登記的,應該在一年的法定期限內,依法到工商部門申請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登記。 [2007-08-02 16:27:52]
[網友 仰泳]《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未頒布實施前,既去年8月份在工商局登記為合作社。當時登記時工商註冊分局在我們註冊的合作社名稱後面,後綴"有限公司"字樣。今年到年檢時他們非要2000元年檢費。依照今年實施的《合作社法》工商局收費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們該如何應對?  [2007-08-02 16:26:39]
[網民]在《條例》實施以前就已經設立的合作社,還需要登記嗎,這些合作社該如何進行登記? [2007-08-02 16:25:26]
[袁惠民]會計年度全國都是一樣的,都是1月1日至12月31日。至於會計賬簿裏記載的內容,會計制度中會有明確的規定。會計制度不會有所區別,這是國家統一規定的。至於印刷格式由財務會計制度來決定。 [2007-08-02 16:24:10]
[網友 趙建光]請問農業部嘉賓,由於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範圍不盡相同,比如有專業合作社經營的産品是在春天收穫,而有的專業合作社經營的産品是在秋天收穫,那不同專業合作社之間的會計制度有什麼區別嗎?他們的個人賬戶和會計賬簿是否有統一的印刷格式? [2007-08-02 16:23:01]
[潘海民]《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裏面沒有“執行理事”這個概念,但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設理事長一名,這是必須要設的,理事長是作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不是要設立理事會和監事會可以由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它的實際需要自主決定的。 [2007-08-02 16:21:43]
[網友 情係黑土地]我們是幾戶準備註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農民,之前也學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登記註冊管理辦法》,由於我們人數只有五、六個人,所以在機構設置上是否可以先設一個執行理事,等發展壯大以後再設理事會呢? [2007-08-02 16:21:19]
[潘海民]應該説種植果樹和養魚屬於兩類性質不同的業務,因此,他可以兼任這兩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但是,法律也明確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經理,不得兼任業務性質相同的其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兼事、經理,如果業務性質相同的話是不能兼任的。 [2007-08-02 16:20:50]
[網友 我愛合作社]在我們村我既種植果樹又從事魚的養殖,並分別參與了村裏的兩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現在兩家合作社都選我當理事長,請問這種情況是國家政策允許的嗎? [2007-08-02 16:20:26]
[潘海民]因此,如果他沒有經過前置審批,當地工商部門不允許他銷售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當然,對無照經營的問題並不是不查不管,只要是無照經營都是違反法律規定的,都應該依法取締,這和是不是收費沒有關係。 [2007-08-02 16:18:53]
[潘海民]首先,根據法律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是不收費的。網友提到的營業範圍的問題具體的要看營業執照上是怎麼核定的。有一個問題我要在這裡説明一下,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向他的成員提供化肥、農藥這些農業生産資料的時候是不需要經過前置審批的,但是如果向非成員提供的話,他的這個活動,比如農藥按照有關法規是要經過前置審批,就像其他的企業一樣必須經過批准以後才能向非成員單位提供。這個管理是和企業法人一樣的。 [2007-08-02 16:16:45]
[網友 一氣賀成、朝陽笑]辦理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是否收費?我社是由八位農民出資組建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含化肥、農藥等農資供應。但當地工商所稱,如果我社向非成員銷售農資,將會給予處罰。這種説法有依據嗎?但事實上,我地大多數農資店都是無照經營,反而不管這些問題。究其原因是不是因為合作社登記,工商局不得收費? [2007-08-02 16:15:28]
[袁惠民]對。 [2007-08-02 16:15:02]
[主持人]還是應該著眼于長遠的。 [2007-08-02 16:14:42]
[袁惠民]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以前,確實有些問題缺乏法律依據,所以各地的情況非常複雜,做法也不一,有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登記了,有的還沒登記,現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已經正式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如果沒有登記,應當依法進行登記,登記了就可以享受國家的有關稅收、財政、金融等優惠政策。 [2007-08-02 16:13:53]
[網友 學生小劉、網民小王、合作就是力量]現在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沒有登記,也不用納稅,但是聽説依法登記後,反而還要納稅,這是為什麼? [2007-08-02 16:13:30]
[潘海民]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沒有地域限制,既可以在農村,也可以在城市開展活動,可以跨地區經營。但是如果跨地區經營的話,在異地設有經營機構的,應該在經營活動所在地工商機關辦理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登記。 [2007-08-02 16:11:38]
[網友 紅盾之星]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經營地域上是不是有限制,是否只能在農村開展經營?能不能跨地區經營? [2007-08-02 16:11:08]
[潘海民]工商部門應當依法辦理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如果沒有按時辦理登記,當事人既可以向上一級工商部門反映情況,要求糾正,也可以向紀檢監察部門反映。 [2007-08-02 16:07:37]
[網友 陜西張旭鋒]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登記的具體問題。《合作社法》和《登記管理條例》都明確規定: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是否登記的決定。予以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答覆,並説明理由。但是,在實際登記工作中,如果農民遇到登記機關在20日內既不發給營業執照,也不書面答覆不予登記。農民應該怎麼辦?日本農協法明確規定,這種情況,農民就可以認為登記機關承認合作社的成立,並有權要求登記機關發給營業執照。 [2007-08-02 16:06:55]
[袁惠民]關於申請項目的問題,屬於哪個部門組織的,應該按照那個部門的項目指南要求去申請。 [2007-08-02 16:05:56]
[網友 楊為民]申請扶持項目應該到哪個部門?如果合作社在運作中遇到困難找哪個部門幫助?農民成立合作社確確實實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希望中央督促地方政府重視合作社。謝謝!! [2007-08-02 16:04:20]
[潘海民]要取得登記表格,申請人可以登陸國家工商總局的網站,直接下載相關的申請文書就可以了。同時,他也可以到當地工商部門進行領取。 [2007-08-02 16:03:57]
[潘海民]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規定了申請登記註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辦理程序,為了把規定落到實處,國家工商總局近期印發了與條例相配套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文書格式規範,其中,“填寫登記申請書須知”裏詳細列舉了要提交的文件目錄,為申請人辦理登記註冊提供了較大的幫助。同時,也明確了有關申請項目的內涵,在填寫的時候應該注意什麼,在文件的規範格式中都有了。 [2007-08-02 16:00:51]
[網民 普遍關心、楊為民]到工商機關申請辦理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要提交哪些材料?從哪能獲相關登記知識? [2007-08-02 15:57:14]
[潘海民]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做了詳細規定,成員是農民的,身份證明就是農業戶口薄,有的地方因為改革沒有農業戶口薄了,他的身份證明就是居民身份證加上土地承包權證,或者村委會出具的農民身份證明。當然,如果成員不屬於農民的,身份證明就是居民身份證,成員如果是企業、事業單位的或者社會團體的就是他的相關登記證書。 [2007-08-02 15:55:29]
[網友 我愛洋蔥頭、紅盾之星]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80%以上必須是農民,那麼怎麼來確認農民的身份?農民工行麼? [2007-08-02 15:54:31]
[袁惠民]從一些地方的實踐探索來看,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有關保險的業務,對於化解農民面臨的市場風險、自然風險還是有積極作用的。目前,有關部門也正在研究起草《農業保險條例》,所以至於農民專業合作社能不能開展,怎麼開展農業保險業務,也會在這個條例中做出規定的。 [2007-08-02 15:53:09]
[網友 姚章]能否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業保險? [2007-08-02 15:52:27]
[潘海民]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到工商機關登記註冊業務範圍,並根據登記註冊的業務範圍開展經營活動。如果從事了業務經營範圍以外的經營活動的,工商部門要責令進行改正,情節嚴重的要吊銷執照。 [2007-08-02 15:51:41]
[潘海民]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同類農産品生産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産經營服務提供者、利用者自願組織起來,實現共同經濟目的的合作經濟組織。其業務範圍主要包括以農村家庭承包為基礎,以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産品的銷售、加工、運輸、儲藏,以及與農業生産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服務等。 [2007-08-02 15:46:58]
[網友 我愛洋蔥頭、一氣賀成]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經營哪些業務?能夠從事業務範圍以外的經營活動嗎?超出經營範圍會受處罰麼? [2007-08-02 15:46:14]
[潘海民]剛才提到農民專業合作社註冊登記時,需要向工商機關提交的成員名冊就包括全體成員。 [2007-08-02 15:44:23]
[主持人]網友提問主要是針對出資成員和非出資成員共存的問題。 [2007-08-02 15:43:43]
[潘海民]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出資總額是法定的工商登記事項。同時,農民專業合作社也要把成員名冊報送工商登記機關。 [2007-08-02 15:40:00]
[網友 陜西張旭鋒]《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都沒有要求合作社成員必須出資,那麼在同一個合作社內,出資成員和非出資成員應該可以共存。但在合作社登記時,工商局只登記出資的成員,非出資的不進行成員登記。這個問題怎樣處理? [2007-08-02 15:38:10]
[潘海民]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出資方式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中進行了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産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的並且可以轉讓的非貨幣財産出資,成員用非貨幣財産出資的由全體成員評估作價,但是成員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是已經設定擔保的財産作價出資。 [2007-08-02 15:37:50]
[潘海民]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一個法人應當有必要的法人財産,並以法人財産為基礎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專業合作社成立的初期,它的財産主要來源就是成員出資。《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應當承擔的義務當中也提出來成員要按照章程規定向合作社出資。因此,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有一定形式的出資。但是,從我們國家現階段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實際情況考慮,《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沒有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出資總額的最低限額,也沒有規定成員出資的最低限額。 [2007-08-02 15:35:05]
[ 網友 紅盾之星、經管站]農民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必須出資麼?最低出資額應該是多少?用什麼方式出資? [2007-08-02 15:34:32]
[袁惠民]財務會計制度對於農民專業合作社來説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制度。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規定,這項制度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據我們了解,財政部對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非常重視,我們農業部也積極配合。六月下旬已經形成了一個徵求意見稿,印發各地和有關部門徵求意見,8月10日徵求意見階段結束以後,就會抓緊時間進行修改完善,爭取儘快出臺。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出臺之前,實際上合作社都有會計在進行記賬,在這個財務會計制度出臺之前,可以暫時延用他們現在的做法。 [2007-08-02 15:32:53]
[網友 理事長、ycnjj0717、趙建光]農民專業合作社相應的會計制度和會計科目為什麼遲遲不能出臺?什麼時候出臺?已經登記領取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的合作社,該按照什麼規定來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2007-08-02 15:31:43]
[袁惠民]另外,對於其他稅收優惠政策將由國務院做出規定。目前,有關部門也在抓緊研究制定之中,和剛才的金融支持政策一樣,成熟之後就會及時報請國務院審定出臺。至於免不免稅,由稅收政策具體規定。 [2007-08-02 15:31:12]
[袁惠民]《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稅收優惠政策也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具體説就是享受國家規定的,對農業生産、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經濟活動相應的稅收優惠。這項規定,換句話説,就是現在已有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現在就可以享受。 [2007-08-02 15:28:12]
[網友 天天日出、理事長、網民小王]國家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什麼時候能夠出臺?能不能免稅? [2007-08-02 15:27:32]
[袁惠民]《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金融機構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做出了兩項規定:一是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應當採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資金支持,具體的支持政策由國務院規定;二是國家鼓勵商業性金融機構採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務。有關的具體支持政策有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成熟以後會及時報請國務院審定出臺。 [2007-08-02 15:26:25]
[網友 趙建光、天合之水水作天、ycnjj0717、理見鳴、河北省保定市的網友楊為民]合作社法提到的對合作社的金融扶持政策由中央出臺,為什麼這麼長時間了中央和我們地方都沒有出臺具體扶持文件。什麼時間出臺? [2007-08-02 15:25:20]
[潘海民]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名稱應當體現經營業務的特點。 [2007-08-02 15:23:59]
[主持人]那該怎麼起名呢? [2007-08-02 15:23:30]
[潘海民]關於名稱預先核準的問題,如果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的業務範圍涉及到需要前置審批的,需要先到工商部門進行預先核準,拿到預先核準通知書到相關部門審批,取得相關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後再到工商部門辦理註冊。 [2007-08-02 15:21:40]
[潘海民]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一個法人必須要有自己的名稱,作為與其他法人,與其他農民專業合作社相互區別的標誌。根據現行的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名稱依次是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這四部分組成。其中登記的時候組織形式要標明“專業合作社”的字樣。 [2007-08-02 15:19:58]
[網友 發展不息、江山每人]農民專業合作社需要名稱嗎?法律法規對名稱有什麼規定?也象企業名稱一樣需要預先核準麼?有什麼特別規定麼?該怎麼起名字? [2007-08-02 15:18:41]
[潘海民]農民專業合作社和企業在很多方面都有所不同:首先,成立的目的不同,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最主要的目的是為成員服務,是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合作社與成員之間的交易不是盈利的,而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第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是以農民為主體,也就是説根據法律的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成員必須要佔80%以上;第三,服務的對象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本社的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為成員提供産前、産中、産後的技術、信息、生産資料購買和農産品的銷售、加工、運輸、儲藏等服務;第四,財産關係不同。第五,退出機制對法人財産的影響也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是加入自願、退出自由,成員退出的時候可以帶走自己在加入時候的出資和記載在他賬戶內的由公積金形成的財産份額;第六,決策機制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一人一票制;第七,盈利的分配方式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盈餘分配基礎是成員和合作社之間的交易量,也就是按惠顧額返還盈餘。要登記農民專業合作社,申請人按照工商部門的規定是屬地原則,也就是説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由所在地的縣、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登記,申請人如果要登記可以在他所在地的市、市轄區或者縣進行登記。 [2007-08-02 15:14:50]
[網友 江山每人]在註冊登記的時候農業合作社與一般的企業有不同麼?農民需要到哪一級工商局辦理執照?現在就可以辦麼? [2007-08-02 15:14:23]
[袁惠民]近年來的中央一號文件和剛剛頒布實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都要求和規定中央和地方財政應當分別安排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有關服務。據我們了解,從2003年到2006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專項資金2.9億元,今年已經增加到2.25億元,比去年增加了一倍還多。各省級財政也逐年加大支持力度。據了解,2004年到2006年累計安排資金超過4.6億元。另外,在農業綜合開發、扶貧等項目資金中也有一部分用於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至於哪些合作社能夠享受這些項目的支持要根據項目的具體指南和申報程序、規定的資金用途來進行。  [2007-08-02 15:11:42]
[網友 雲橫子午嶺、天天日出、宜昌市農村經營管理局的網友ycnjj0717、合作無限]國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都有哪些財政扶持政策?國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將有些什麼樣的項目扶持,什麼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才能符合國家項目資金的扶持?怎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目前才能得到扶持政策,在網絡上已看到100多個合作社20萬元的項目扶持。 [2007-08-02 15:10:19]
[潘海民]的確,農民專業合作社依法登記以後就取得了法人資格,獲得了市場主體地位,對它來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2007-08-02 15:09:08]
[主持人]我們知道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從80年代就已經出現了,這部法律的出臺也被認為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有法可依的積極信號,可以這樣理解嗎? [2007-08-02 15:07:48]
[潘海民]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一類具有法人資格的全新的一類市場主體。需要強調兩點:第一,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民為主體的經濟組織,是農民為獲取良好的服務,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的經濟組織;第二,這种經濟組織不改變現有的農村基本經濟制度,比如土地承包制、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制度等不會改變。當然,農民參加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要通過組成互助合作的專業合作社以取得獨立的市場主體地位。可以形成生産經營的規模經營效應。也就是説農民專業合作社將有助於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改善農民在採購生産資料、銷售農副産品等方面的市場地位。比如説它可以降低採購成本,因為它是規模化經營;也可以起到提高銷售價格和數量的作用,對增加農民收入,推進農業産業化經營和結構調整都將産生積極的影響。 [2007-08-02 15:06:26]
[網友 紅盾之星]這個農業合作社到底是個什麼性質的組織?能給農民兄弟帶來什麼好處呢? [2007-08-02 15:05:47]
[袁惠民]為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貫徹落實,根據各地的要求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願望,在這部法律正式實施之前,農業部以部令的形式發佈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章程,這個示範章程對法律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必須載明的事項依法做了相應的規定,對法律規定應由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自主決定的事項做了示範引導性的提示。我們部頒布示範章程的出發點是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制訂或者修訂章程提供指導和示範,在國際上也有一些國家是這麼做的,有的還以法令的形式予以頒布。謝謝。 [2007-08-02 15:04:31]
[網友 合作就是力量]我想知道,《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章程》是示範性的麼?以農業部部令形式發應該具有法律效力的,部令可是部門規章啊! [2007-08-02 15:03:13]
[袁惠民]貫徹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需要多部門的共同努力,《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也強調了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重要職責。我們會和工商部門等有關部門一起共同貫徹落實好法律。 [2007-08-02 15:02:34]
[潘海民]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到工商部門登記不需要事先到農業部門備案,因為農業部門是業務指導部門,但是備案不屬於登記的必經程序。你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門登記。登記和指導分兩個部門,應該理解為分工不同。 [2007-08-02 15:01:50]
[網友 經管站]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前,是否應該先到農業部門備案?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部門是工商局,但業務工作又歸農業部門,這樣我們認為工作環節上脫節,失去了監管和指導的作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確定的主管部門太多,這樣很容易造成工作脫節,希望有關部門在制定法律政策時明確主管部門。 [2007-08-02 15:01:05]
[工商總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管司副司長 潘海民]大家好。 [2007-08-02 15:00:47]
[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副司長 袁惠民]大家好。 [2007-08-02 15:00:31]
[主持人]大家好。這裡是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我們知道,一般情況下,農戶從播種、耕耘到收穫,進而經營都是分散的。有一個組織,通過服務把原本分散的農戶組織起來,把生産同類産品的産前産中産後的相關環節鏈結起來,把千家萬戶的生産與千變萬化的市場對接起來。這個組織就是農民專業合作社。《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也已經于2007年7月1日開始施行,這部法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頒布的第一部規範合作社發展的法律,被認為是農村合作組織有法可依的積極信號。今天,我們請到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副司長袁惠民和工商總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管司副司長潘海民做客中國政府網,就農民專業合作社相關政策規定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歡迎二位。 [2007-08-02 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