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日下午15時,文化部副部長周和平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進一步加強古籍保護工作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主持人]網民還特別關心古籍保護經費的支持情況,我們將投入多少經費支持這項工作?有網民問:就加大古籍保護資金投入,國務院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對本地區古籍普查、修復、出版,及數字化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有沒有必要的措施保證這些資金的落實?
[周和平]按照國務院的要求,開展古籍的普查登記,頒布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命名古籍重點保護單位,這些都需要資金支持。沒有錢,辦不成事。應該説,對古籍保護的投入是公共財政支出的重要內容。中央財政對古籍保護是非常重視的。在昨天召開的會議上財政部張少春副部長專門強調了這個問題,各級財政都要加大對古籍保護的投入。中央財政將在古籍普查登記工作、建立名錄工作,特別是對列入珍貴古籍名錄古籍的修復工作,以及古籍重點保護單位之後,我們創造條件,讓他們更好地保護古籍,都會給予一定的支持。
地方政府也應該在這項工作中給予大力支持。應該説古籍保護不會花很多錢,但意義非常大。因為古籍的不可再生性,決定了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古籍保護是為我們的子孫後代、為中華民族留下的寶貴財富,使我們的後人能夠把我們的這些財富接下來、傳下去,在培養民族精神,在一個社會的發展中發揮它的重要作用。
首先從中央財政方面,最近幾年,中央財政每年都有一定的經費,這些年中央財政資金就兩千多萬。今後隨著這些項目的實施,財政經費會逐步加大。地方財政按照中央財政的要求和國務院文件的要求,地方財政也會加大投入。今後我們通過建立古籍珍貴名錄製度,命名古籍文物保護單位對地方都要提出一些要求,明確地方的領導責任,用各種方式引導地方加大投入開展工作。
同時,按照“兩條腿”走路的方式,除了政府拿錢以外,動員社會民間力量。光靠政府是不夠的,還要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包括有責任感的企業家,歡迎他們對古籍保護進行捐贈,發揮政府和社會民間的積極性。力爭古籍保護工作的經費多一些,以便更好地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