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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國家古籍重點保護單位的一般標準和申報程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02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7年3月2日下午15時,文化部副部長周和平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進一步加強古籍保護工作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主持人]網民問我們國家正在評選國家古籍重點保護單位?我想知道哪些單位可以入選?什麼時候由誰來公佈?

    [周和平]古籍重點保護單位一般有幾個標準,

    第一,有一定的收藏量,其中包括善本數量也有一定的要求。

    第二,古籍的專用書庫,有專門的古籍保護機構和工作人員。

    第三,有專項經費保障。申報有一套程序:申報單位提出申報,經過專家評審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化廳局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以後,向文化部申報。文化部經過評審,再經過有關部門組成的部際聯席會議同意,報國務院批准同意。公佈以後,對公佈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的單位提出要求,使這些古籍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