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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非常感謝三位司長,也非常感謝網友的積極參與,時間關係我們本次訪談到此結束。謝謝。 [2007-12-27 18:16:57]
[吳道槐]同時,作為勞動保障部來講,也應該進一步抓好監督檢查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跟蹤了解地方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到位的或者是有差距的地方要進行通報;必要的時候還要專門組織工作小組進行督察。能夠通過這些方式確保國務院的要求、部裏的要求得到落實。同時我也希望得到失業人員、網友、新聞媒體方方面面的監督,各方面一起發揮作用,使國務院的一些好的政策能夠充分得到落實,使我們的困難群眾真正得到實惠。 [2007-12-27 18:15:38]
[吳道槐]在物價逐步上漲的背景下,如何切實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勞動保障部黨組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已經對各地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進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我覺得,首先落實的責任在地方,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部門要抓好落實。因為失業保險金與養老金有些差異,養老金的標準調整需要中央財政給予一定的支持,而失業保險金的來源是在不同地區的統籌資金中,所以我個人認為落實的責任首先是在地方。 [2007-12-27 18:14:57]
[邱小平]首先要研究制定最低工資標準的評估機制,使最低工資標準能夠得到及時、合理的調整;第二是要督促企業落實《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的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計件單價標準;第三是要加強勞動監察執法,暢通舉報投訴渠道,通過日常監察和舉報專察、專項檢查等方式確保企業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當然,這也需要社會各個方面發揮作用,特別是工會的作用十分重要。現在工會在事關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問題上,包括企業如何合理確定勞動定額標準的問題上,具有法定的措施和責任。這是《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賦予工會的重要的責任。過去工會在這方面也做了很多的工作,下一步還需要工會進一步發揮這方面的作用。在監督檢查方面也需要發揮工會的法律監督責任,共同確保這項制度得到好的落實。 [2007-12-27 18:11:10]
[邱小平]《最低工資規定》實施過程中主要問題有兩個:一是少數地區制定的標準偏低;二是一些用人單位不執行最低工資制度或者變相地違反最低工資制度。比如通過提高勞動定額、降低計件單價、延長勞動時間等方式變相降低勞動者工資水平,違反最低工資規定。下一步我們將針對這些方面的問題完善最低工資制度,確保企業遵守最低工資規定: [2007-12-27 18:06:37]
[尹志遠]國家決定2008年到2010年再次連續三年增加養老金,這一重大決策得到了廣大民眾的讚揚,確實是一件得民心的大好事。按照國務院的規定,每次各省市的養老金調整方案都要報勞動保障部和財政部審批,我們兩部也將對各省的方案予以審定,審定後由各地政府組織實施。地方上報的各種政策我們會在審批時加以指導,確保中央的政策能在地方落實到位,也能夠讓企業退休人員切實享受到這一優惠政策。勞動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將認真組織採取措施,落實好中央的這一重大決策。 [2007-12-27 18:04:42]
[網友]政府將採取什麼措施進一步完善最低工資規定,確保企業能夠遵守最低工資規定? [2007-12-27 18:04:28]
[網友 回霧藍]政府承諾2008年--2010年再次連續三年增加養老金,這是一個得民心的大好事,但我們很擔心,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各級地方政府能不能執行? [2007-12-27 18:03:37]
[主持人]國家不僅制定好的政策,關鍵應該是在落實上,不然就是空談了。我想請三位司長都談談好的政策落實方面的具體看法。 [2007-12-27 18:02:41]
[尹志遠]國務院明確規定未來三年養老金的調整要高於前三年(05-07年)的養老金調整水平。具體每年調多少要根據物價上漲情況、企業經營情況、工資整體水平增長的情況來確定,但是總體水平要高於前幾年。另外,這次養老金調整和前幾年養老金調整所不同的是這次調整是從1月1日開始,往年都是從7月1日開始調整的,我想從國家的角度也是考慮到了物價的因素而提前半年調整養老金。這次調整養老金的因素中物價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2007-12-27 17:59:19]
[尹志遠]物價的上漲對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水平是有直接影響的,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實際上也把物價增長作為一個重要因素考慮進來了。通常情況下,物價上漲的幅度比較大的話,養老金增加的幅度也是應該相應加大的。今年來物價確實在持續上漲,退休人員的生活費用支出也在加大,這次調整養老金的水平就考慮到了物價上漲的因素。 [2007-12-27 17:57:48]
[邱小平]對這個問題作為政府來講:第一,要採取措施進一步落實最低工資制度,特別是要在當前這一階段要求各地政府加大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力度,我們也已經提出要求:今年都要調整一次,明年還要再調一次。而且在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時候要重點考慮物價上漲的因素。第二,要建立企業與職工之間的集體協商制度,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保證企業職工工資能夠隨著本企業的經營效益,並參考社會上物價上漲的情況有一個合理的增長。為了推動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政府也要加強信息引導服務工作,要及時合理地提出工資增長的指導意見,要進一步完善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以及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 [2007-12-27 17:55:12]
[邱小平]從工資上來講,根據統計,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還是遠遠超過物價上漲的幅度的。但是在企業工資分配上最主要的問題是有一部分企業職工工資水平偏低,或者工資增長比較慢,有的甚至不增長。 [2007-12-27 17:54:43]
[網友]近幾年,特別是今年以來,物價水平上漲幅度比較大,職工工資的增長速度還趕不上物價的上漲。有的網友説養老金雖然有所增長,但是退休人員仍然感到生活支出、手頭比較緊。那在物價上漲的背景下政府將如何解決這類的問題? [2007-12-27 17:53:49]
[吳道槐]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農民工繳納失業保險費,致使農民工失業以後不能享受到失業保險待遇,農民工可以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包括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舉報,我們的經辦機構和監察機構都有義務督促用人單位替農民工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人單位為農民工繳納了失業保險費,他也符合申領的條件的話,他應該到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或者就業服務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2007-12-27 17:52:36]
[吳道槐]關於農民工的參保繳費和享受待遇的問題,實際上《失業保險條例》也有明確的規定:凡是屬於用工單位與農民工建立穩定的勞動關係的都應該參加失業保險,但是農民工和其他職工參加失業保險的辦法略有一點區別,農民工個人不用繳費,用人單位按個人工資總額的2%繳費,其他職工是個人也要繳他本人工資的1%,但農民工不用繳,這是其中的一點差異;第二點差異是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候,農民工由於非本人意願原因失業了的話,他可以一次性地把他該得到的保險作為生活補助費一次性領取,其他職工必須按月領取。所以在參保繳費的費率上有差異;在享受的方式上農民工可以一次性領取,這是因為考慮到他個人在城鄉之間來回流動的問題。 [2007-12-27 17:51:44]
[網友]農民工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嗎?如果可以,該到哪領?如果單位不給上失業保險,該怎麼辦?可以通過哪些途徑尋求救濟? [2007-12-27 17:51:10]
[尹志遠]已經採取了以下措施:第一,不斷地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這是最直接、有效的;第二,繼續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快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與“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機制能有機結合起來,從制度上保證企業退休人員的待遇能落實;第三,加快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現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制度銜接;第四,積極發展企業年金和商業保險,形成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總體水平逐步提高的長效保障機制。我想通過上述幾項措施的實施,我們會逐步解決這個問題。 [2007-12-27 17:49:00]
[尹志遠]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差距大的問題是近幾年來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廣大網友也很關注這個問題。應該説,這個問題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多年來逐步形成的,要解決這個問題也要逐步進行。對這個問題,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勞動保障部和財政部等有關部門也正在抓緊研究解決這個問題。 [2007-12-27 17:47:37]
[網友]養老金調整後,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差距依然存在,對此政府怎麼考慮?未來會有哪些政策出臺? [2007-12-27 17:47:21]
[邱小平]落實這個思路必須要把握這麼幾個原則:一是要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以及公平與效率相統一的原則,通過建立勞動、管理、技術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來確保分配起點的公平、分配過程的公平和分配結果的公平;二是堅持職工工資增長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相協調,要在企業經濟效益提高和社會發展的基礎上保持職工工資水平合理增長;三是要堅持企業自主分配與平等協商相結合,剛才講企業擁有工資分配自主權,但是企業自主分配絕不是企業資本方單方面來決定分配的,而是要通過企業與職工代表或者工會進行平等協商來共同決定工資分配,這是企業自主分配權中應有的含義,所以要把平等協商共決作為企業分配的形式,妥善處理資本與勞動之間的分配關係;四是堅持市場調節與政府調控相補充,在注重市場調節的基礎作用的同時,還要通過政府的必要調控、指導、干預來彌補市場功能的失靈,當然,這個作用是間接的。 [2007-12-27 17:43:12]
[邱小平]通過政府加強對工資分配監管和指導,切實提高普通職工工資水平,促進職工工資與企業效益相協調,逐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實現公平分配。 [2007-12-27 17:41:38]
[邱小平]黨和政府對建立健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的問題非常重視,按照國務院的部署,有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相關的政策意見。總的思路是,繼續深化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改革,建立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企業工資分配製度,在充分發揮市場基礎性調整作用的同時,加強政府對企業工資分配的規範、指導、調控和監管。 [2007-12-27 17:38:28]
[邱小平]當然,政府也不是毫無作為的,建立最低工資制度實際上就是政府對市場分配的直接干預,保證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前提下獲得合理的基本收入。另外,政府還要積極地發揮對企業工資分配的指導和監控作用。 [2007-12-27 17:37:17]
[邱小平]所以説企業職工工資增長現在確實受很多因素的影響,現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再強制規定各類企業都要按一個什麼樣的比例漲工資的話是行不通的,還是要按市場規律辦事。因為這是企業分配的自主權,工資分配受到很多因素影響的,特別是用人單位在市場上的經營狀況,各個企業的經營狀況都不一樣,一刀切的話有的企業可能很輕鬆就按照這個比例增長工資,但是有些企業可能就很困難了。所以一刀切地定一個比例的話再也行不通了,我們也不能再回到計劃體制下由政府指令性地安排企業職工工資增長的做法了。 [2007-12-27 17:24:23]
[邱小平]企業分配的自主權利已經基本落實,政府對企業的工資管理逐步轉向宏觀、間接的調控,所以在這種體制下,企業職工工資的增長取決於很多因素:首先取決於勞動力市場供求,這就是所謂的市場基礎調節作用;二是取決於勞動者本身的人力資本投入,也就是受教育投入,一般情況下,受教育程度越高的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就越多;三是取決於企業的經濟效益和勞動者為企業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四是取決於企業內部是否建立了集體協商機制等等。 [2007-12-27 17:22:04]
[邱小平]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這個問題非常複雜。現在我們已經基本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勞動者是通過在勞動力市場上自主擇業,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市場自主用人,雙方通過雙向選擇建立勞動關係。 [2007-12-27 17:21:05]
[網友 phoebeforest]我在企業做人事方面的工作,知道一點:企業只給員工最低的工資,三金最好都不交。希望國家能夠強制性規定每年的工資增長比例。現在的三金體系還很不完善,企業有很多漏洞可鑽的。 [2007-12-27 17:20:11]
[網友 大樹參天迎風沐浴]最近在電視上老看見邱司長,我們一家人都覺得您説得特別好,我想問問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問題。現在各地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方面有沒有什麼好的做法? [2007-12-27 17:19:45]
[吳道槐]實際上我們就是指導、督促。前面我也已經説了,我們在九月份已經督促過一次了,其中有23個省份通過督促已經開始進行調整了,還沒有調整的,我們部裏在十一月份又發了一個文件。最近我們主要是通過會議、電話來督促他們。這是一個聯動的東西,失業保險金的調整要綜合考慮最低工資的標準、物價的上漲、低保標準這些因素,我們首先指導他們按照調整的原則進行調整;其次就是通過各種方式督促地方。根據目前反饋的情況,今年沒有調整的都準備在年底之前,最晚也不會晚于春節前進行調整。 [2007-12-27 17:16:03]
[網友]根據《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調整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請問:勞動保障部作為失業保險業務的主管部門,將採取什麼措施指導各地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 [2007-12-27 17:15:14]
[尹志遠]是的,調整養老金首先要有一個資金保障的問題,如果説沒有資金保障,調整養老金水平也會直接受到影響。從目前的情況看,這幾年隨著我們國家經濟的高速發展,各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徵繳情況比較好,現在絕大多數省份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都有結余,個別省收支有些基金缺口,地方財政也會給予補充支持。這次調整養老金水平,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比如遼寧省)等省份給予適當的補助,應該説,這幾年國家補助的力度在逐年加大。從資金的保障角度而言,勞財兩部的文件中也繼續強調,要求各地繼續加強基金徵繳,調整各級財政支出結構,地方財政加大補助力度,不斷提高基金支撐能力,以確保養老保險金的按時足額發放。這次在兩部的文件中還特別強調“要求各地積極地籌措資金,確保在2008年春節前將增加的養老金髮到退休人員手中”,並且明確規定“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2007-12-27 17:11:57]
[主持人]有些網民對資金的保障上也存在一些擔心。請問:調整養老金在資金上有沒有保證,會不會引起新的拖欠養老金問題? [2007-12-27 17:11:03]
[尹志遠]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主要是在九七年以前企業負責發放養老金的時候出現拖欠。對這個問題,國務院有明確的規定,要求企業要逐步補齊,地方政府有負責督促企業儘快發放。 [2007-12-27 17:07:42]
[網友 阿孫]對企業長期拖欠養老金的現象該怎麼辦?我們是湖北的一個企業,從97年開始,就開始拖欠退休職工工資(企業給的退休金),到現在10多年了,還沒有解決,我們該怎麼辦? [2007-12-27 17:07:17]
[邱小平]只要剔除這些部分以後,勞動者領到的工資報酬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就符合最低工資規定,如果低於就違反了最低工資規定。對於企業違反最低工資規定,勞動保障部頒布的《最低工資規定》中明確規定了處罰措施:如果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做了剛才所説的剔除後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將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的差額,對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將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007-12-27 17:04:36]
[邱小平]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是否符合最低工資的規定需要再做一些必要後的剔除後才能判定。也就是説從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中剔除以下幾項是否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工作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2007-12-27 16:58:42]
[網友]我是一名企業員工,我想知道怎樣才能判定企業支付的工資是否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政府對企業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有什麼處罰措施? [2007-12-27 16:58:54]
[吳道槐]從我們現在統計、全國算總帳來看,到11月底,失業保險金髮放的人均水平是368元,比去年同期的303元增加了65元,增幅超過20%,當然,這是全國所算的總帳。因為有些地方的標準調整了,增加得比較快,而有的地方還沒有調整,所以算完的總帳是這樣的一個情況。我相信通過後面十幾個省在春節之前進行調整,加快落實的步伐,這個水平還會進一步提高。總之,各地因為統籌層次相對比較低,標準是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這個原則制定的,再加上各個地(市、縣)的標準也不同,所以各個地區調整的幅度是有差異的。 [2007-12-27 16:49:55]
[吳道槐]在今年十一月份國務院進行部署以後,我們部裏也發出了明文電報,再次發文要求地方考慮到一方面今年之內沒有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把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同時,相應地由於失業保險金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有關聯,所以也應該進行調整。從目前我們了解到的情況,全國有23個省份都根據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包括物價上漲的情況,對失業保險金標準做了一些調整(也就是提高了),其中有15個省份是全省統一部署進行調整的,還有8個省份是部分地(市、縣)進行了調整。剩下的一些省份都準備在今年年底之前,最晚也不能晚到春節之前,根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情況及物價上漲的影響情況,都要準備對失業保險金標準做一些調整。 [2007-12-27 16:42:06]
[吳道槐]對於這個問題國務院高度重視,勞動部黨組對這個問題也高度重視,對如何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問題我們部裏也抓得很緊,做出了部署。在今年九月份,我們部裏就要求各地要充分考慮物價上漲對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影響,並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相銜接,對失業保險金標準按規定進行調整。 [2007-12-27 16:35:06]
[網友]最近豬肉、食用油等基本生活資料上漲速度較快,對居民特別是困難群眾的生活造成較大影響,為了抵消物價上漲因素給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帶來的影響,最近政府部門準備採取哪些措施,提高失業人員收入,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 [2007-12-27 16:34:49]
[吳道槐]按照《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的確定,也就是説失業後可以拿到多少失業保險金是有一個原則的,按照不高於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原則由省級人民政府來確定,這是一個基本原則。目前的狀況就是由於失業保險的統籌層次比較低,全國現在的統籌單位大概是2500個左右,絕大多數都是以縣為單位進行統籌的。所以基本上各個縣的最低工資標準有差異、經濟發展水平有差異、城市低保標準也不一樣。因此,在不同的省之間,在同一省的不同地區之間,由於這樣的差異,失業保險金的標準也是不同的。總體上,大的原則是體現不高於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007-12-27 16:27:56]
[網友]目前我國失業保險金標準是如何確定的?現在全國失業保險金平均發放水平是多少? [2007-12-27 16:27:19]
[吳道槐]按照國務院1999年頒布的《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條件主要有這麼幾項:首先,申領人員在職的時候應該是其所在單位和本人應該參加失業保險並且繳納失業保險費,參保繳費年限最低應該達到一年以上,這是一個基本條件;二是,申領人不是因為本人意願而造成的失業;三是失業以後本人有求職的願望,還想再找工作,他到職業介紹所登記,接受職業介紹、職業培訓機構提供的公共服務等,如果本人不願意再就業的,就願意在家裏待著,沒有就業願望的也不行。這些是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失業保險條例》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核心條件。 [2007-12-27 16:22:11]
[主持人]您能跟大家介紹一下什麼樣的人能申領失業保險金,目前的政策對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2007-12-27 16:21:55]
[尹志遠]這確實是一個問題,剛才我也提到了,目前因為我國養老保險的制度改革和體制改革等多種因素,確實存在這方面的問題,就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同類人員的養老金水平差距比較大。就這次國家出臺的政策來講,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今年沒有漲,如果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增長水平不做調整的話,企業退休人員增長幅度加大,那這個差距就在逐步縮小的。 [2007-12-27 16:19:23]
[網友 黃河上遊]目前“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與公務員退休金人均差距很大,08年“企退”人員再調基本養老金後,這個差距是擴大了還是縮小了? [2007-12-27 16:18:44]
[尹志遠]從基本養老金這塊來講,是根據本人的繳費年限、繳費水平以及個人帳戶的累積規模等因素計發的。現在我們正在努力探索科學合理的調整辦法,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來確定養老金的增長水平,以保障退休人員和在職人員合理的收入分配關係,最終能夠保障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水平。 [2007-12-27 16:08:35]
[網友 黃河上遊]請教尹志遠、吳道槐二位司長兩個問題:目前全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1320元,而“企退”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963元,相比之下少357元,08年“企退”人員再調基本養老金後,這個差距是擴大了還是縮小了? [2007-12-27 16:08:12]
[尹志遠]國家出臺這樣的政策主要是考慮到我們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政策經歷了多次的改革和完善,因為制度和體制改革的原因,形成了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同類科技人員之間、企業不同時期退休人員之間的養老金差距較大。所以,為了緩解這方面的問題,國家提出了對這四方面的人員在這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時候予以適當傾斜。同時,對這四部分人員傾斜的政策所需要的資金,中央財政將對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的省份給予專項補助,以落實這一政策。 [2007-12-27 16:02:38]
[尹志遠]按照勞動保障部和財政部下發通知的規定,這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仍然採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普遍調整剛才也講到了,是所有2007年底以前退休人員都參與的調整,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還要求各地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建國前老工人、原工商業者和1953年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早、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人員,再適當提高調整標準。 [2007-12-27 15:58:51]
[網友]有哪些人享受到了養老金的傾斜政策?具體是怎麼傾斜的呢? [2007-12-27 15:58:37]
[邱小平]但是最低工資不是一個企業的工資支付標準,它是企業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的法定下限。對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最低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應該説在勞動力市場上拿最低工資的勞動者只應是少數,主要是那些從事簡單勞動、在低端勞動力市場的一些勞動者,當然也包括一些經營狀況困難的企業的職工,可能因為企業工資支付能力弱,其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可能會接近最低工資標準。但是作為一個效益正常或者很好的用人單位,若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話我想這是不合理的。後面要講的保障職工工資正常增長也涉及這方面的問題。調節職工工資分配不能光靠最低工資制度,還要靠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以保證職工的工資能夠與企業的經濟效益相適應。 [2007-12-27 15:49:05]
[邱小平]關於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初衷,首先要説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工資分配是要受市場的調節的,也就是説企業是一個獨立的分配主體,是由企業依法自主分配。但是政府有必要用“有形”的手對市場進行干預,來矯正市場機制調節作用失靈的地方。就像美國有一位經濟學家阿瑟·奧肯在《平等與效率》中講到的“市場不能決定人的生存與死亡”,這就充分説明了不能滿足勞動者基本生存的低工資絕不能任由市場供求自由決定,政府必須進行干預。這就是建立最低工資制度的初衷。 [2007-12-27 15:47:00]
[網友 網上説法]建立“最低工資制度”是怎樣的初衷,是否適用效益型企業?如果適用效益企業,豈不成了企業壓縮勞動成本的藉口? [2007-12-27 15:47:06]
[邱小平]各地在確定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時候是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基礎上考慮了單位應該繳納的基本養老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等,同時適當考慮了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等方面與全日制工作人員之間的差異。 [2007-12-27 15:44:44]
[邱小平]各地在調整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方面的具體做法包括:首先由省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組織提出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意見,報政府批准、發佈。在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水平的時候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當地城鎮居民家庭月人均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發展狀況以及就業狀況等因素。 [2007-12-27 15:40:00]
[邱小平]今年初,溫家寶總理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所做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合理調整和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對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這項任務我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黨組高度重視,專門對各地做出了部署,要求各地近兩年內只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過一次調整的地區,以及近年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明顯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和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相當於當地職工工資水平的比例明顯偏低的地區,原則上2007年年底前都要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應該説今年以來各地都按照這個要求積極地開展相關工作,到年底基本上都能夠完成這項調整任務。 [2007-12-27 15:34:37]
[邱小平]是的,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這主要考慮到我們國家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性很大。我們國家從1994年開始,各個省、直轄市、自治區都頒布了最低工資標準,到2003年底,每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平均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將近四次。為了確保最低工資標準能夠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保障低收入勞動者能夠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2004年初,勞動保障部頒布了新的《最低工資規定》,這個規定中明確了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這樣,從2004年開始,各地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頻率明顯加快,2004、2005、2006這三年,每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平均調整了1.9次,可見調整頻率明顯加快。 [2007-12-27 15:28:57]
[網友]近年來全國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整體情況如何?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如何確定的?是不是有所不同呢? [2007-12-27 15:29:08]
[吳道槐]領取失業保險金有一個條件,你要參加失業保險並且累計繳費滿一年,還有其他相關條件等等,比如非本人意願終止就業或者你有求職的願望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沒有參保繳費的失業人員,包括很多青年失業者都不是在申領的範圍之內的,所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這個比例我們也不太好計算,因為沒參保的失業人員和失業人員總數有多少不好統計,我們只能説目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一個月290萬人,但是因為現在的大環境在這裡,所以我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數量也是在不斷下降了。 [2007-12-27 15:26:42]
[吳道槐]我們對全國的情況做了一個基本的統計,今年前十一個月,全國共有541萬失業人員領取了失業保險金。他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還可以享受其他的待遇,比如可以領取醫療補助金等。在11月這一月內,全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大約為290萬人。應該説隨著我們國家促進就業的力度逐步加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數呈逐步下降的趨勢。 [2007-12-27 15:23:23]
[網友]目前我們已經申領失業保險金,並且享有失業保險待遇的人員有多少了? [2007-12-27 15:22:04]
[主持人]失業保險是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幫助他們實現就業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網民對這個制度的實施情況很關注。 [2007-12-27 15:20:00]
[尹志遠]從全國的情況來看,月人均增加100元左右。在這裡需要説明的有兩點:一是各地的調整水平會有所差別,因為各地經濟發展水平有差異,工資增長、養老金增長以及物價增長幅度有所不同,各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撐能力和財政的支持力度也各不相同,所以各地的調整水平會有所不同;二是每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數額也不完全相同,各地在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時候將與企業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或者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以及年齡挂鉤,所以由於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不盡相同,所以他們增加基本養老金的數額也會有所不同。 [2007-12-27 15:15:59]
[尹志遠]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勞動保障部和財政部已經下發了《關於200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通知》,按照通知的規定,這次調整對像是2007年底以前,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這次調整的水平主要是參照在職職工工資增長情況、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情況以及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增長情況,按照當地2007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的。 [2007-12-27 15:12:27]
[尹志遠]今年八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2005年到2007年三年連續調整的基礎上,再從2008年至2010年三年繼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2008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是三年連續調整的第一年,所以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企業退休人員也熱切地期盼。 [2007-12-27 15:09:54]
[網友]哪些人可以享受到這次養老金調整政策?養老金究竟能漲多少?調整水平是如何確定的? [2007-12-27 15:10:06]
[邱小平]建立這項制度對於職工來説是具有現實意義的,能夠使他們能夠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合理地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工資水平,通過逐步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工資水平維護勞動者的合法勞動報酬權益,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勞動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對於整個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也有好處,有利於擴大消費需求,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通過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收入水平,也有利於改善工資分配關係,促進社會公平和諧。 [2007-12-27 15:08:43]
[邱小平] 這項制度起源於19世紀末,最早是1894年新西蘭率先建立了最低工資制度,目前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建立了這項制度。我們國家是從1993年開始建立最低工資制度,到現在這項制度已經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面實行了。 [2007-12-27 15:07:26]
[邱小平]實施最低工資制度是政府調節企業工資分配,保障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取得合理勞動報酬的重要手段之一,目的是通過政府對勞動力市場的直接干預來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 [2007-12-27 15:06:35]
[邱小平]最低工資制度是政府確定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對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者在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不得低於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的這樣一個制度。 [2007-12-27 15:06:08]
[網友 會更美好]邱司長,您好!請介紹什麼是最低工資制度?為什麼要建立最低工資制度?對老百姓有什麼實在的意義? [2007-12-27 15:05:01]
[主持人]很多網友對最低工資制度還不是很清楚。 [2007-12-27 15:04:43]
[勞動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 尹志遠]各位網友大家好。 [2007-12-27 15:04:07]
[勞動保障部失業保險司司長 吳道槐]很高興有這次機會和各位網友就失業保險方面的問題進行交流,也感謝各位網友對失業保險工作的關心。 [2007-12-27 15:03:25]
[勞動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 邱小平]各位網友大家好,很高興今天下午能夠就最低工資制度等問題與大家進行交流,希望大家踴躍提問,並提出好的意見和建議。 [2007-12-27 15:02:33]
[主持人]各位網友,大家好。這裡是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基本養老金和失業保險金領取等相關熱點問題,一直受到廣大網民普遍關注。今天,我們為大家邀請到勞動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邱小平、勞動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尹志遠和勞動保障部失業保險司司長吳道槐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介紹提高最低工資、基本養老金和失業保險金標準,健全正常工資增長機制工作的有關情況。歡迎三位司長。簡單和網友打個招呼吧。 [2007-12-27 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