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1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佈了《關於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辦法》,引起廣大網友關注。為介紹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品種範圍、具體辦法等內容,解答網友疑問,2008年1月17日10時,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曹長慶和副司長周望軍接受中國政府網和新華網聯合專訪,就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有關情況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永和大王]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對企業有何影響?
[曹長慶]對企業的正常提價,在合理的幅度內,我們是不干預的。非法的、不合理的漲價我們是不允許的。對於企業來講,只要自己約束自己行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對企業來説影響不是很大。如果是違反國家的規定,想趁機發財,這個是要受到制約的。
[網友 嘟嘟嘟]發改委這樣辦,是不是不讓我們廠漲價啊。我們原材料漲價你們為什麼不管一管?
[曹長慶]我們已經採取採取了很多措施穩定原材料的供應,減緩原材料價格上漲對企業的衝擊。比如糧食,國家通過加大對市場糧食的投放來保持市場糧食價格的基本穩定,包括玉米價格,前一段時間飼料價格有所上漲,飼料價格上漲很大原因是它的原材料玉米價格上漲,國家在南方投放大量的玉米來穩定玉米價格,玉米價格穩定之後,飼料企業的壓力就相對減輕。
另一方面,國家通過穩定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保持電力、石油這些能源價格的基本穩定,為企業的生産發展奠定一個基礎,降低企業成本增加的壓力。第三條,對企業漲價的要求,如果是合理的,我們是不干預的,但不合理的漲價我們堅決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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