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索 引 号
07B090315202300905
信息所属单位
科技教育司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796号 (教育事业类498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农办案〔2023〕222号
生效日期
2023年10月11日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内容概述
对民盟中央关于实施农业高校公费农科生政策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090315202300905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796号 (教育事业类498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农办案〔2023〕222号
信息所属单位
科技教育司
生效日期
2023年10月11日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内容概述
对民盟中央关于实施农业高校公费农科生政策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796号 (教育事业类49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字体:[大 中 小]

民盟中央: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业高校公费农科生政策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校农科生培养,积极指导、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实施 “公费农科生”政策,推动更多优秀农科毕业生到广袤乡村建功立业。

  一、持续加大工作引导

  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对加强乡村人才定向培养作出具体部署,提出通过公开招录、定向培养、人才聘用、劳务派遣、招募志愿者等方式,充实基层农村改革服务力量;鼓励各地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技术人员等向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流动。2022年,教育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 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校地合作,探索推进涉农专业订单定向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入学有编、毕业有岗”改革试点。

  二、指导地方开展“公费农科生”政策试点

  农业农村部积极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实际需求,积极探索实施“公费农科生”政策,着力解决农科专业人才供不足需、农科毕业生“招不来、下不去”问题。

  全国目前共有12个省份在省级或地市级层面开展了“公费农科生”或类似的教育培养政策,其中多数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形成了农业、教育、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联合组织的协同工作机制30普通本科学校和高职学校承担教育培养任务。各省份多数以“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三定向”为主要特征,地方财政提供免除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经费保障,招考时已明确就业岗位编制,毕业后回到原籍所在县或地市服务一定年限就业方向以充实乡镇农技推广机构队伍为主同时可到县、乡、村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农业园区、新型经营主体就业。培养层次以本科和大专为主,在校学习期间增加了专业技能和实践课程比例,部分定向班还提供了到定向岗位实习的机会,提高学生基层就业相关素质能力。

  三、推动强化政策支持

  农业农村部积极推进“公费农科生”政策落地见效,对全国“公费农科生”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以全国不同地区的涉农高校为主体,兼顾部属高校、省属高校和高职等不同层次,通过问卷访谈、实地调研、交流研讨等形式,收集分析了各地典型案例、研究了乡村振兴人才需求与使用情况。联合教育部,多次召开“公费农科生”政策研讨会,邀请相关部门、高校和基层用人单位代表参加,形成了“公费农科生”政策研究报告。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推动实施涉农专业学生订单定向培养的“公费农科生”政策,加强农科专业学生教育,多渠道强化政策扶持,实现“入学有编、毕业有岗”,把更多高素质高技能农科毕业生输送到乡村基层。  

  感谢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10月11

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