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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征求《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意见的通知[已结束]

来源:法制司    2017-12-15 10:32:00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制度,民航局起草了《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egaldivision@caac.gov.cn

  2.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 中国民用航空局,并标注“飞标条例起草征求意见”(邮编:100710)

  3. 传真:010-6401687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

  附件:1.《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 起草说明

交通运输部

2017年12月14日


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