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028号(文体宣传类202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推进我国各类开放式公园兴建改建户外运动中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破解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推动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扩大社区、公园的全民健身设施供给,为群众开展健身活动提供保障。

一是大力推动城乡社区体育公园等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利用各类中央资金引导支持地方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落实《“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已累计支持21个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230个体育公园项目。对于提案提出的“制定相关指导意见,明确有关标准要求”,2021年体育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实施《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体育公园建设的目标、方向、理念和要求作出明确部署,并完善了相关政策措施。《意见》明确提出:对有条件的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可以适当提高公园内铺装面积比例,用于配建一定比例的健身设施,在不破坏公园原有风貌的前提下,依托公园湖泊、绿地、山坡等,因地制宜布局体育设施。对于提案提出的“鼓励公园增加可进入、可体验的户外运动场地和设施”“利用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资金,推动各地实施开放式公园户外运动中心改建和新建工作”,近年来体育总局积极推动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2022年10月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印发《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因地制宜建设各类户外运动营地及户外运动配套设施,统筹用好多方资金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到2025年建设各类户外运动营地10000个。

二是依托完整社区、城市公园和绿道建设,因地制宜新建或改扩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对于提案提出的“以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为抓手推动已有各类开放式公园开展户外运动中心改扩建工作”,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新建或改扩建社区运动广场、社区公园等各类社区活动场地,634个城市共建成社区活动场地2477个。2022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动“口袋公园”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考虑周边群众需求,增加活动场地设施。各地已建设“口袋公园”3520个,在公园、绿道建设中新增体育场地3200余块,新增健身器材3.16万件。2022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鼓励在社区公园、闲置空地和楼群间布局简易健身场地设施,开辟健身休闲运动场所。

三是印发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健身步道、体育公园、户外运动设施等绿色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载体大幅增加;拓展居住区健身设施供给,各地要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在居住区公共活动场地、社区公园、闲置空地建设中因地制宜补齐健身设施;引导支持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群众滑冰场、足篮排笼式球类运动场、室外健身器材等健身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在“五个一”空白县实现全覆盖;切实保障健身设施用地空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合理利用公园、市政用地的闲置资源配建健身设施。

四是启动“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活动。2023年体育总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活动  进一步推动群众身边健身设施建设的通知》,举办启动仪式,推动在城市社区、公园中配建以乒乓球台等小型设施为重点的健身设施,补充完善社区、公园健身服务功能,推动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为广大群众就近健身提供便利。

下一步,体育总局将继续把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作为全民健身工作出发点,推动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开展“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活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扎实推进体育公园建设,按照《意见》要求指导地方在现有公园中增加运动健身元素,拓展绿色便捷的全民健身空间;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结合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因地制宜拓展活动空间,合理增加健身器材和活动场地。通过不断增加群众身边公园绿地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为城乡社区居民创造更加便捷、智慧、安全的健身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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