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178号(文体宣传类298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丰富运动场地,推动全民健身快速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破解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全民、服务全民、造福全民。

一、推动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政策标准顶层设计

近年来,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等政策文件,对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等周期性规划,以五年为周期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作出部署;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要求居住社区至少有一片公共活动场地,新建居住社区建设一片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地,配置足球、篮球、乒乓球等球类场地。此外,在组织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创建过程中划定标准,明确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每万人拥有“三大球”场地数量等指标要求,引导地方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2023年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与城乡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与人口要素相匹配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公共健身设施服务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数字化管理,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对于提案提出的“以乡村振兴和建设美丽新农村的国家战略为依托,嵌入体育场地设施指标,为乡村振兴作出体育的特殊贡献”,2023年体育总局会同中央文明办等11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乡村公共健身设施提升专项行动、运动健康中心建设专项行动、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乡村体育后备力量“雏鹰计划”、“美丽乡村”品牌体育赛事活动“五大行动计划”;以体育助力乡村建设,让农村更繁荣;以体育赋能农业发展,让农业更兴旺;以体育促进农民健康,让农民更幸福;以体育丰富乡村文化,让乡风更文明。

二、大力推动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

近年来,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利用中央资金引导支持地方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群众滑冰场、县级多功能运动场或维修、改造、更新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器材,补齐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短板。对于提案提出的“以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公园建设为重点,切入体育场地设施布局”,体育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大力推动体育公园建设,依托完整社区、城市公园和绿道建设,因地制宜新建或改扩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等部门印发实施《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体育公园建设的目标、方向、理念和要求,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十四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共同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对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社会足球场地、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6类项目予以支持,2021至2023年共支持项目538个。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新建或改扩建健身设施、社区运动广场、社区公园、社区运动场等各类社区活动场地,634个城市共建成社区活动场地2477个。2022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动“口袋公园”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考虑周边群众需求,增加活动场地设施。各地已建设“口袋公园”3520个,在公园、绿道建设中新增体育场地3200余块,新增健身器材3.16万件。2022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鼓励在社区公园、闲置空地和楼群间布局简易健身场地设施,开辟健身休闲运动场所。

三、多措并举推动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水平

关于提案提出的“采取智慧运营理念盘活体育资源”“提升体育场馆运营效率”,体育总局于2021-2022年组织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编印场馆开放使用典型案例材料,充分发挥试点成果对场馆开放服务的典型引领作用,探索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新模式和新机制。组织开展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试点,结合试点成果印发《体育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技术规范》,推动公共体育场馆通过数字化升级提升开放服务水平。制定实施《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要求各地填报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基本信息,并在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公开,实时呈现场馆接待人次等信息,推动场馆进行数字化升级。关于提案提出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共享”,2017年体育总局会同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通过明确场馆开放学校的基本条件和场馆开放时间,合理确定开放对象和开放名录等措施,大力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四、大力提升农村地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引导支持建设完善农村健身设施。2006年以来,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连续制定实施三个五年规划,推动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贫困地区村级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了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民族自治县和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在符合条件的村配建体育设施(包括1个篮球场、2个乒乓球台、1套体育健身器材)。“十四五”期间实施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支持没有健身设施的乡镇补齐健身设施短板。

二是指导支持农村开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推动各地农村因地制宜举办美丽乡村篮球赛、龙狮龙舟赛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将全民健身与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结合,促进体育与卫生、旅游、文化融合发展。在第十四届全运会上,足球、篮球、气排球等集体项目,及广场舞、广播体操、健身气功、太极拳等展演项目专门设置农村乡镇组,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参与全国最高级别的综合性运动会。随着越来越多的场地设施建在农民身边,像“村BA”这样深受农民群众欢迎的农村优秀体育赛事典型不断涌现。今年,体育总局将会同农业农村部组织举办和美乡村篮球大赛,通过举办全国性、群众性且富有农趣农味的乡村篮球比赛,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参与全民健身、展示竞技水平的舞台,展示新时代农民风采。

三是推动农村地区完善全民健身组织。截至2021年,全国已建立28个省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200多个地市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800多个县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体育总会等全民健身组织不断向乡镇、村延伸拓展,这些健身组织在开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进行健身指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体育总局将会同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开展“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计划利用2023-2025年的3年时间在行政村培训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促进农村地区女性参与全民健身,提升妇女健康水平,培育高素质农民,并积极利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在农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下一步,体育总局将继续把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作为全民健身工作出发点,推动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扎实推进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推动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结合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因地制宜拓展活动空间,合理增加健身器材和活动场地。体育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不断增加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为城乡社区居民创造更加便捷、智慧、安全的健身环境。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