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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进展情况发布时间:2021-03-31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对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并研究提出了2021年工作打算。

        一、2020年工作进展和成效

       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决策部署,不断夯实发展改革工作法治保障体系,推动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召开委党组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并对全委法治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在委党组示范引领和领学促学下,全委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抓好法律法规尤其是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的学习,坚持班子带头学、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聚焦重点学,通过党小组学习与支部集体学习相结合、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体研讨、邀请专家学者讲授专题党课等方式,不断树立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

      (二)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委强化法治支撑,确保各项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一是定方案、聚合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的重要指示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相关工作方案,相关司局和地方迅速响应并形成合力。二是抓普法、强能力。汇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普法宣传,快速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开展防控工作的能力。三是树典型、增活力。提炼梳理各地方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加力优化营商环境等典型经验,通过“两微一端”“三好专刊”等宣传推介,多篇新闻稿获得人民网等媒体转载。四是稳预期、添助力。总结疫情期间深化“放管服”改革利企便民的创新做法,推动相关改革举措规范化制度化。联合开展“落实‘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释放积极信号。

      (三)着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推进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生动局面。一是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开展全国巡回宣讲50余场,基本实现省级区域全覆盖。二是组织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举办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云培训”并在8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国家级新区开展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推动形成各地方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经验推广。编写出版我国营商环境评价领域首部国家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举办报告发布会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集中呈现重点领域最佳实践、改革方案和路线图,获得广泛关注和好评。四是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完成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四)加快重点领域立法。

      围绕健全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体系,制定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立法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管理领域重点立法。一是上报了一批重点立法草案。起草上报发展规划法、粮食安全保障法、能源法、电力法(修订)、招标投标法(修订)等法律法规草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颁布施行,以高质量立法保障促进高质量发展。二是储备了一批重要立法项目。谋划提出社会信用、区域协调发展、生态保护补偿、境外投资等新立法项目。积极参与和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长江保护法、黄河法立法进程。三是加快了一批在途立法进程。召开全委立法工作推进会,多次赴全国人大、司法部汇报发展规划、招标投标、社会信用、生态补偿等立法项目。全年制定规章9件,印发规范性文件23件。四是完善了一批立法工作规则。修订委立法工作规则、立法技术指引、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指引等,规范立法工作程序,集中开展全委法律法规实施效果“回头看”。五是清理了一批规章文件。组织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以及价格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公告废止85件价格规范性文件。

      (五)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提升履职用权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学习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编制完善全委行政许可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及权责清单。颁布新版《中央定价目录》,进一步缩减政府定价范围近30%,同时开展新一轮地方定价目录修订。二是加大普法力度。组织开展民法典、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普法活动,面向有关定点贫困县开展“法治扶贫云培训”,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投资项目核准案卷标准,修订委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开展2020年度全委依法行政考核。四是加强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年行政复议案件发案73起,行政诉讼案件发案17起。把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体举措,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努力通过案件办理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新增5位公职律师。组织法律顾问律师和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本委行政应诉案件代理、重点立法起草、重大采购合同审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法律问题研究和普法宣传等。

      (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24件。其中文件584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25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78件,人事信息33件,财务信息3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份。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713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二是全方位开展重点领域政策宣传解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委领导出席全国“两会”部长通道、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场发布会等重大新闻发布活动22场、接受中央主要媒体采访7次;举办或出席委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联防联控新闻发布会、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和政策例行吹风会40余场,发布政务微信近2200篇、微博3000多条,有效稳定和引导了社会预期。

       二、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发展改革法治工作的领导,结合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全面推进发展改革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发展改革法治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发展规划立法,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提供法治保障。紧紧围绕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共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为国家重大倡议、战略落地实施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加快推进粮食安全、能源管理、招标投标、社会信用、生态保护等领域重点立法进程,不断完善发展改革法治体系。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实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切实做到依宪施政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重要文件、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口,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行政许可标准化,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用法治给发展改革权责事项定规矩、划界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四是完善矛盾争议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发展改革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律,及时提出完善纠纷化解机制的政策建议,实现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努力将矛盾纷争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好案件分析反馈,总结分析系统复议诉讼发案特点,提示违法风险点。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五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培训内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通过宪法宣誓、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等方式,加强宪法学习宣传,保  证宪法实施。创新方式方法,落实党员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将法律知识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