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 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促進農村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創新教師補充機制,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逐步解決教師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國家決定自2006年起用5年時間在西部地區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計劃的主要內容是對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縣農村中小學,在不改變教師管理事權的前提下,在現有教師編制內設立特別崗位,由國家公開招募高校畢業生擔任特別崗位教師,聘期3年。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以中央為主。特設崗位教師聘用期滿後可按規定轉為當地公辦教師,重新擇業的享受國家有關就業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