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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曉光代表:應採取措施規範和完善城管行政執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 岳德亮、李亞彪)全國人大代表、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周曉光説,儘快採取有力措施規範和完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已迫不及待。

    隨著我國城市化步伐的不斷加快,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任務越來越重、情況日益複雜,城管執法中的矛盾和困難也呈上升趨勢。2008年1月,湖北省天門市城管人員因垃圾堆放問題與村民發生衝突,途經此地的天門市水利局下屬建築公司總經理魏文華見狀拿出手機進行拍攝,結果被城管人員當場打死。

    這一令人悲憤的事件使我們不禁想起近年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過程中多次發生的暴力事件,一些城市曾發生過城管人員把小商販打骨折、開車從老人身上軋過的事件。“這不僅與依法行政的執法理念背道而馳,而且更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以人為本’、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施政綱領,嚴重損害了政府形象。”周曉光代表説。

    目前,城管的職責範圍十分廣泛,幾乎涵蓋了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市容環境衛生、停車、臨時佔道等等。然而法規在賦予城管廣泛職責的同時,卻沒有設立相應的監督約束機制,從而極易導致不規範執法、甚至暴力執法事件。

    周曉光代表建議,應儘快制定和出臺統一的、可操作性強、權責分明、程序清晰的法規,使城管行政執法有法可依,並從法律法規角度對暴力執法進行約束。要努力提高城管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水平,並且落實責任、強化管理,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和科學規範的考核、督察、獎懲辦法。對於執法過程中出現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刁難、謾罵、毆打或者唆使他人毆打當事人等行為,要嚴懲;尤其要建立健全督察機制,組建督察隊伍,對城管執法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評議等。

    此外,周曉光代表還建議努力完善城市管理執法的配套政策,比如對下崗失業人員和低收入人群,應從社會保障政策上逐步解決他們的生計問題;對無照商販流動經營問題,有關部門應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辦照成本為其辦理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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