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 岳德亮、李亞彪)全國人大代表、浙江溫嶺市農業技術推廣站副站長林燚建議支持農業“走出去”經營,對“走出去”發展的企業和農戶,原籍地鄉鎮政府要建立登記備案制度,並加強跟蹤聯絡。創業地政府要加強對外來企業和農戶的管理和服務,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創業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我國人多地少的省份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農業發展空間日益縮小,農業資源特別是土地資源約束日益加大,不同程度制約和影響了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林燚代表説,在這種背景下,有些省份按照“有限資源、無限發展”的經營理念,積極採取“走出去”發展農業的辦法,大力發展跨區域、跨國境的農業産業化經營,為新形勢下發展農業開闢了一條新的路子。
但是從浙江省近幾年實施農業“走出去”戰略的成效來看,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林燚代表調查後了解到,問題主要表現在政府管理相對滯後,幾乎處於失管狀態;農業企業一般規模比較小,流動性大,難以有效組織起來;在外企業和農戶創業權益維護難,如土地租賃中遭遇土地出租方農民單方毀約,在農業品牌運作中遭受假冒等侵權行為,還遭遇各類盜竊事件;在外企業和大戶難以享受到當地政府的優惠政策。
林燚代表建議,支持在外農業企業和專業農戶建立農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對企業和農戶要求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産業協會、農業商會等,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給予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對在當地興辦農産品生産基地和加工企業的,各地政府要予以支持,不得歧視,並給予當地同等的政策待遇。如糧食直補政策、政策性農業保險、信貸、財産保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