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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駕駛汽車那天—張海迪講殘疾人駕車提案故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0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記者南辰、姜琳、鄒偉)去年底,公安部發佈《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其中涉及殘疾人駕駛汽車的17條,進一步放寬了申請駕駛證的身體條件,在配備了輔助設施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許右下肢和雙下肢殘疾、手指有殘缺、聽力有障礙等三類人員申領駕駛證。新規定將於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這一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公佈後立刻得到多方肯定。而在這背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殘聯主席張海迪連續10年提出相關提案的歷史和心路歷程卻不太為人所知。

    3月5日,剛剛參加完政府工作報告小組討論的張海迪委員,在駐地向新華社記者講述了殘疾人駕車提案的歷史。

    即使翅膀斷了,心也要飛翔

    “我的童年,坐公共汽車都是一件非常快樂的事,坐小汽車幾乎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那時作為一個殘疾孩子,對動態的東西都是充滿渴望的。為什麼呢?這是一種思想的‘代償’。當一個人缺失了身體一部分功能的時候,就會用想象替代缺失。但是無論什麼也阻礙不了人的嚮往。我曾經説過,即使翅膀斷了,心也要飛翔。”

    “1985年有件讓我特別感動的事。當時一群殘疾人坐著手搖輪椅從陜西不遠千里到北京。那种老式手搖輪椅是很難搖的。”海迪邊説邊向我們比劃,“又笨又大,用手搖動一根鏈條,搖那麼重的輪椅走那麼遠的路,胳膊多疼啊!”他們説,來北京就是想證明自己能行。

    “1980年我才有了這種能自己走的輪椅。在那之前,是老百姓用木頭幫我打的輪椅。有4個小輪子,自己不能走,我去哪兒必須由別人推著我。”張海迪説。

    張海迪介紹説,1988年的日本之行給了她很大的震動。“一天朋友告訴我,殘疾人工場的工場長要帶我去參觀。我上車後,工場長説,‘請坐好,我可能會開得快一些。我跟你是一樣的,也是脊髓損傷者。’”

    “他怎麼能開汽車呢?”張海迪那時很驚訝。那位工場長開著車在日本的高速公路上奔馳,速度很快。張海迪坐在車裏想,殘疾人原來也能自己駕駛汽車,也能開得那麼快、那麼好、那麼自由。人的思想是自由的,而不自由的身體可以讓汽車代替啊。

    堅信黨中央和國務院一定會把殘疾人的事情挂在心上

    1998年,張海迪開始擔任全國政協委員,“政協會議是能夠發出殘疾人心聲的地方,比我單純當作家寫作有更寬闊的舞臺了”。1999年,張海迪提交了《關於殘疾人駕駛機動車輛的提案》。2000年,張海迪又提交了《關於殘疾人駕駛汽車的提案》。第二年,又提交了《關於允許有能力的殘疾人駕駛汽車的提案》。這一主題的提案一提就是10年。

    “2005年,我去黑龍江參加殘疾人駕駛汽車現場會,在那裏學習駕駛經過改裝的手動操作的汽車,很快就學會了,這更堅定了我信心。一定要推進殘疾人駕駛汽車的事情,讓更多的殘疾人兄弟姐妹實現開車的夢想。後來中殘聯組織了一個‘殘疾人駕車神州行’活動,從黃帝陵開到長城腳下,我駕駛汽車走在最前面。到了河南大家聚會,一名殘疾人舉起酒杯,摟著我,剛叫了一聲大姐,眼淚就流下來。”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汽車社會悄然到來。一些殘疾人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具備了購買汽車的能力,要求制定殘疾人駕駛汽車政策的呼聲日益強烈。“所以我認為,想駕駛汽車的殘疾人不要著急,國家的文明和進步需要時間。要堅信生活,堅信我們的社會,堅信黨中央和國務院一定會把殘疾人的事情挂在心上。”張海迪動情地説。

    “近些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都提到了殘疾人。最早只出現了要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這一句話,後來字數越來越多。今天,溫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有將近3行表述殘疾人的問題。這真正體現了黨中央和國務院以人為本的精神。殘疾人一定會實現更多的權利。”張海迪説。

    允許殘疾人駕駛汽車,從思想來説是一次重要的解放

    “2005年,我曾在一個活動上對大家説,親愛的兄弟姐妹們,總有一天,殘疾人會像健康人一樣,能駕駛汽車。可以駕駛自己的汽車去工作,在假日,也帶著你們的家人和孩子去旅遊。你們可以到自己嚮往的所有地方去,相信這天一定會到來的。”

    張海迪告訴記者,近些年,殘奧會的舉辦、表彰全國自強模範,都讓殘疾人對“生命的硬度”一次次再認知。允許殘疾人駕駛汽車從思想來説是一次重要的解放,對健康人來説是一次解放,比如對殘疾人的偏見;對殘疾人來説更是一次心靈的解放,實現自己駕駛汽車的願望。這件事情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殘疾人的關懷,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它表明社會文明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殘疾人朋友們的呼籲,是對我們工作的鞭策

    “殘疾人朋友們的呼籲,是對我們工作的鞭策。我們一直在想辦法把這個問題解決好。”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公安部交管局等部門對推動殘疾人駕駛汽車工作、解決殘疾人出行難問題高度重視。近些年通過推行便民措施、修改規章制度、加強執法力度等形式,在推進殘疾人駕駛汽車、保障殘疾人駕駛機動輪椅車及運營、推動道路無障礙化改造等方面積極開展工作。

    “為了能夠讓更多殘疾人駕駛汽車出行,並保障殘疾人駕駛汽車的安全,公安部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認真研究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積極推動殘疾人駕駛汽車政策的出臺。”這位負責人介紹,2007年,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發佈了《肢體殘疾人駕駛汽車操縱輔助裝置》國家標準,于2008年3月1日實施。同年,公安部多次與中國殘聯進行專題研究,並收集整理了美國、德國等國關於殘疾人駕車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對放寬殘疾人駕駛汽車的條件進行了充分調研和論證。

    “今年的4月1日應該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殘疾人能領取合法的駕駛執照了。我希望自己也能考取駕照。非常期待這一天。”張海迪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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