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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富霞代表建議:應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0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7日電(記者 王曉明)“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加快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富霞農業種子有限公司董事長郝富霞説,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是一項重要內容,應積極完善落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推動社會保障體系日趨完善,社會保障覆蓋面不斷擴大。

    當前我國農村社保體系建設中,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郝富霞代表説,一是城鎮低保金和農民低保金差距比較大。城鎮居民每月可享受低保金300元,而農民每月則享受100元。城鎮居民完全是財政撥款,農民則是按比例分擔;二是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報銷比例偏低,覆蓋面亟待擴大,抗風險能力還有待進一步加強;三是農村養老保險發展極不平衡,絕大多數投保者都是農村幹部或在外上班的人,真正的農民投保者很少。

    “總理在報告中明確説,要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範圍擴大到全國40%的縣。”郝富霞代表説,從國家層面已經很重視了,但有很多細節性問題仍有待解決。她建議,首先應加快立法進程。加快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落實,形成嚴密的網絡,國家應儘快形成以全國人大制定的《農村社會保障法》為總領的,並配備以各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實施辦法為補充的法律體系。

    郝富霞代表建議,還應多渠道、多形式籌措農村生活保障資金。她認為,建立農村的社保制度,資金籌措是重要問題。建議國家財政、地方財政在社會保障基金中承擔責任,儘快建立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進行社會保障資金的積累儲備。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中的補貼資金,建議應採取多元化方式,除個人繳納外,可建立穩定的農村社會保險經費,可吸取城市社保體系運行的經驗,儘量縮短農村社保資金的“現收現付制”向“基金制”的轉化過程,發揮經濟調節器的作用。

    郝富霞代表説,還應因地制宜建立農村低保制度,完善鞏固我國農村的“五保”供應制度,確保農村最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大力發展農村合作醫療事業,逐步建立新型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使農村醫療全面走向社會化,改善農民的醫療條件;此外,還應關注農村的養老問題,在農村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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