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羅宇凡、鄭曉奕)全國政協委員陳錫文在10日舉行的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作大會發言時指出,必須把握農村改革的正確方向。
陳錫文委員説,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以來,各地推進農村改革的積極性很高。當前,有一種傾向值得高度重視,由於一些地方片面以城市發展為中心考慮問題,出現了在統籌城鄉發展名義下侵犯農民合法權益、甚至危及農村基本經濟社會制度穩定的現象。
陳錫文委員提出三點意見:
第一,土地制度是農村的基礎制度,其核心是三個方面:一是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二是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能,三是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但有些地方推進此項改革的目的,卻是單純為了增加城鎮的建設用地指標而到農村去“拆村並居”,違背了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後患無窮。
第二,必須大力發展農民自己的合作組織和各種形式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花更多的力量去提高農民和農業生産的組織化程度,為家庭經營創造更加適宜的社會條件。鼓勵社會資本進入農業的産前、産中、産後各環節和發展農産品加工、營銷,為家庭經營的農業提供社會化服務。
第三,在農民轉市民的過程中,尤其要處理好農民的土地權益問題。讓農民放棄承包地和宅基地來換取市民身份的做法于法無據、于理不合。城鎮的發展,就是要按規劃進行,落實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不要在農民的土地上打主意。在當前社會結構快速轉型的發展階段,保持農村土地權益關係的穩定,不僅對於農業農村的發展和穩定,而且對於全社會的發展和穩定,都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