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 劉菊花、蘇曉洲)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電信湖南公司總經理廖仁斌説,去年我國電子商務呈現井噴式發展,與此同時電商不正當競爭、虛假宣傳、侵犯消費者隱私權等現象也時有發生,建議我國加快電子商務立法,以增強國家競爭力,保障消費者基本權益,規範電子商務市場。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佈的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總額達8.1萬億,網絡購物突破萬億大關。
廖仁斌認為,在經濟全球化快速發展的環境下,電子商務既是未來國際貿易的發展方向,也是各國實現自主創新、積極參與國際競爭的需要。面對這種正在發生的新的經濟模式,各國無不從宏觀經濟政策、基礎建設、網絡認證機制與金融安全等方面強化應對,積極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在電子合同、電子簽名、電子支付、交易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加強立法,為保障和促進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法律框架。如美國、歐盟等發達經濟體早在本世紀初就制訂了完備的電子商務法律體系,新加坡、韓國、馬來西亞、印尼、印度等新興國家也將完善電子商務法作為國家實施信息化戰略的重要內容。
廖仁斌介紹説,為適應電子商務不斷發展的需要,我國已經在一些相關法律的制定和修訂中加入了電子商務相關內容。但是相對於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現狀,我國電子商務立法具有明顯的滯後性,目前還沒有規範電子商務行為的綜合性電子商務立法,有關電子交易、交易安全、電子支付、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法律法規還未制訂或完善。如果不及時制訂或修訂完善,將嚴重制約我國電子商務市場的健康發展,使我們在國際電子商務競爭中出現被動局面。
廖仁斌建議,應根據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現狀,對虛擬交易中的電子合同、電子交易安全、消費者保護、電子商務誠信、打擊違法犯罪等亟需解決的問題制定具有操作性的規範。同時,更要從法律上明確消費過程中的賠償責任,制定隱私保護政策與措施,切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隱私權以及公平交易權等權益。
此外,他建議我國應從根本上解決電商競爭中出現的虛假宣傳、商業詆毀及侵權行為問題,解決該領域不正當競爭的確認和界定問題,結束電商之間的混戰局面,優化電子商務市場競爭環境,促進我國電子商務市場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