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掌握退耕還林工程管理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工程管理,切實提高工程建設質量,確保成果鞏固。10月12日,國家林業局向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出了《關於開展2005年退耕還林工程管理實績核查工作的通知》(林退發〔2005〕153號)。
通知指出,此次核查以2005年退耕還林計劃任務落實、成果鞏固和縣級自查驗收等三項內容為重點。主要包括:全省年度計劃任務的下達情況;國家審核批復的實施方案落實情況;退耕地造林超計劃問題的解決情況;年度計劃任務的完成情況,特別是封山育林的進展情況;歷年任務的完成、保存情況;歷年任務的補植補造及其資金來源情況;仍需進行補植補造的面積及準備採取的措施;復耕情況及原因;幼林撫育管理情況;管護措施和責任落實情況;“五結合”配套措施落實,特別是後續産業發展情況;歷年工程任務完成面積中,成果鞏固不存在問題、存在一定問題和存在嚴重問題等三種類型的構成情況,特別是停止補助部分的成果鞏固情況;檢查驗收組織單位及人員組成情況;未做到全查的縣數比例;調查野帳及驗收報告歸檔情況;2005年為加強縣級自查工作採取的新舉措;責任書的落實情況;作業設計及審批情況;省級復查工作情況;國家安排的前期工作費的使用及地方安排的工作經費落實情況;政策兌現情況;林權證發放及土地變更登記情況;效益監測開展情況。包括:工程實施以來,特別是近一年來監測工作從組織、資金、技術等方面採取的措施;監測站建設及工作開展情況;效益監測結果等;案件查處情況;檔案管理情況;宣傳、培訓工作開展及統計報告制度執行情況;採取的其它管理措施等27項。
此次退耕還林工程管理實績核查由國家林業局統一領導,具體組織工作由國家林業局退耕還林辦公室負責。
核查方法是在各工程省(區、直轄市,下同)組織本省的工程縣開展工程實施情況自查,摸清情況,查找問題的基礎上,國家林業局于11月份組織核查組,分赴各省進行核查,並對每省隨機抽取若干個工程縣進行深入調查。核查組採取聽取工作彙報、查看管理文件、查看技術資料和圖表、實地調查外業小班、核對有關數據、走訪農戶了解情況等方式開展核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要高度重視退耕還林管理實績核查工作,將其作為了解基層工程管理情況、更加有針對性地加強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設質量、鞏固工程建設成果的一項重要工作抓好。在年底各項工作任務較重的情況下,統籌安排,確保核查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