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貴州省省長石秀詩主持召開省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貴州省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計劃(草案)》、《貴州省人民政府2007年至2008年立法工作規劃(草案)》和《貴州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草案)》。
會議對省政府法制辦提交的《貴州省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計劃(草案)》和《貴州省人民政府2007年至2008年立法工作規劃(草案)》進行了討論。會議決定,《貴州省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計劃(草案)》和《貴州省人民政府2007年至2008年立法工作規劃(草案)》根據會議討論意見修改後按程序報批。
會議認為,《貴州省徵收城鎮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暫行規定》自1993年實施以來,對加強貴州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個別條款和內容已不適應當前形勢的需要。為了解決貴州省現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使用、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貫徹國家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管理辦法進行改革、整頓的要求,制定《貴州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草案)》很有必要。會議決定,《貴州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草案)》修改後報省政府頒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