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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推行政務公開條例幫助百姓維護自身利益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30日   來源:人民日報-華南新聞

  最近,廣東省檔案館閱覽室的人氣越來越旺,來查閱法律法規“紅頭文件”的市民絡繹不絕,為自己的社保、養老、醫療等切身問題找“政策”幫忙。———今年7月出臺的《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不僅賦予了公民政務公開權利人的地位,而且做出了政府若不履行政務公開義務,公民可上告的規定。

  《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中一系列關於社會管理、公眾服務、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創新立法把焦點投注到群眾關注的熱點、社會發展的難點,一磚一瓦地砌築著和諧廣東的基石。“條例”雖然出臺只有半年,但卻悄然影響、改變著廣東省內的普通公民、大中小企業和各級政府機關的生態。比如:企業有權拒絕政府“過路檢查”。《廣東省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權益保護條例》授予了企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權力”,對政府沒有明確法律依據等5種情形的執法監督檢查,可以“依法”拒絕。一個法律賦予的拒絕權力,使政府從過去對企業重管理、重處罰的管理方式,轉變為重視企業權利與義務、權力與責任相平衡上面來,並依法制約政府機構對企業的不當作為。廣東省境內的250多萬家企業頭頂從此撐開了一把法律保護的大傘……

  此外,今年廣東的立法工作在國內創下了多個先例:

  ———首次通過立法保障區域發展規劃的實施。《珠江三角洲城鎮群規劃條例》通過立法的形式致力改變“換一屆領導換一次規劃”的陋習,旨在2020年前打造一個“世界級城鎮群”。

  ———首次修改地方立法條例,規避部門利益。《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修改後規定,政府管理部門出臺的立法草案要徵求30名以上省人大代表意見,要經過三審。

  不斷創新,廣東人的務實精神在立法上的體現也尤為鮮明。今年廣東省出臺的地方性法規突出了針對性、實用型和操作性。每一部法規從立意到草案內容都在省內報紙、人大網站上公佈,並召開立法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邀請公民、企業等社會各方面一起斟酌思量,廣納意見。“立法為民、公開立法”的宗旨就這樣體現在立法過程的具體操作上。

  務實還體現在提高立法質量上。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黃麗滿今年年初就提出要強化省級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改變立法項目主要由政府職能部門提出的單一做法。立法過程中的部門利益是一個由來已久的話題,廣東省人大就從這裡“開刀”,《地方立法條例》的修改讓人耳目一新。

  已近年底,廣東省今年的10項立法計劃基本完成,預備立法項目的草案尚未畫上句號,立法進程又邁開了新步伐———“十一五”立法規劃的調研正在緊張進行。立法的基石鋪得越厚、越遠,和諧廣東的道路就將更加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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