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2006年信息産業工作會議精神,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電信資費監管,促進電信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針對近期人民群眾反映的資費熱點問題,信息産業部決定開展“暢通網絡,誠信服務”系列活動之規範電信企業資費行為專項活動。
此次專項活動,一方面要重點整治個別電信企業在電信市場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價格歧視、價格欺詐、多收費、亂收費等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另一方面要加大資費政策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途徑讓廣大消費者全面了解保護用戶切身利益的具體措施,切實履行對社會的公開承諾,嚴格執行《電信服務明碼標價規定》,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
關於開展“暢通網絡 誠信服務”系列活動
之規範電信企業資費行為專項活動的通知
信部清[2006]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國衛星通信集團公司、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各相關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者:
為貫徹落實2006年信息産業工作會議精神,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電信資費監管,促進電信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針對近期人民群眾反映的資費熱點問題,信息産業部決定開展“暢通網絡,誠信服務”系列活動之規範電信企業資費行為專項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明確目標
近幾年來,經過政企分開和改革重組,電信行業已經初步形成了有效的市場競爭格局,電信資費水平逐年下降,消費者從電信改革中逐步得到了實惠,電信行業保持了健康、有序、穩定的增長。但是,在電信業務經營活動中,個別電信企業也存在一些價格歧視、價格欺詐、多收費、亂收費等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群眾對此反映強烈,容易引發社會矛盾和不穩定因素,必須堅決制止和規範。這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簡稱“各通信管理局”)和各級電信企業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活動。要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範電信企業資費行為,作為重點解決與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密切相關問題的大事,切實抓出成效。
通過專項活動,要倡導電信企業誠信經營的行業風尚,提高消費者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逐步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監督的電信資費監管長效機制。
二、突出重點,落實責任
開展此次專項活動,主要是針對各級電信企業在電信業務宣傳和收費的過程中出現的一些人民群眾普遍反映強烈的違規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和規範。重點內容如下:
(一)在同一本地網營業區內,對於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同類用戶,限制其對電信企業推出的資費方案具有同等選擇權利的行為;
(二)對電信用戶不履行公開作出的資費承諾或者作容易引起誤解的虛假宣傳;
(三)未與電信用戶協商一致,擅自改變與用戶約定的電信業務收費方式、資費標準,擅自增加或者變相增加收費項目和服務項目;
(四)通過免費試用的方式開展業務時,在免費試用期後,未經用戶提出申請或者予以明確確認,擅自給用戶開通電信業務並強制收費的行為;
(五)在提供包月類、訂閱類、短信競猜類短信息服務時,未經用戶提出申請或者予以明確確認,強制向用戶收費的行為;
(六)提供短信競猜、包月類、訂閱類等短信服務時,未明示收費方式和資費標準的行為;
(七)違反《電信服務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
(八)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資費政策的多收費、亂收費行為。
各電信企業要統一部署,認真落實,組織專門人員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妥善處理好電信用戶的申訴或投訴;要進一步規範本企業的收費或代收費行為,明確收費或代收費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以及出現用戶投訴時雙方的受理程序和相關責任。
各通信管理局要注重規範和查處並舉,一方面要指導和幫助電信企業做好資費管理工作,規範其資費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要加大對各級電信企業(包括增值電信企業)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於違規的電信企業,要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據《關於加強依法治理電信市場的若干規定》,建議有關單位追究相關企業主要領導的責任。
三、大力宣傳,消費明白
近年來,針對人民群眾關心的電信資費熱點問題,電信企業陸續出臺了一系列保護用戶合法權益的措施,受到了社會的歡迎。但同時也應看到,僅有政策是遠遠不夠的,電信企業還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種途徑讓廣大消費者全面了解保護其切身利益的具體措施,以便政策得到落實,切實履行對社會的公開承諾。同時,電信企業要嚴格執行《電信服務明碼標價規定》,通過適當方式明確告知用戶各項業務的計費原則、收費方式、資費標準及適用時限等;涉及多項收費疊加的電信業務,電信企業應明確告知用戶該項業務資費的具體構成,保證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
各通信管理局也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一方面要對外積極宣傳與消費者直接相關的資費政策以及電信用戶申訴的途徑和方式,引導用戶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要善於運用新聞媒體對誠實守信和依法經營的電信企業予以表揚,對典型的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規案例予以曝光,以達到警示、規範和整治的作用。
四、加強領導,緊密配合
在專項活動開展的過程中,各通信管理局要主動向當地黨委和政府彙報情況,加強與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作{注: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對全國商業促銷和通信行業開展價格欺詐行為重點檢查的通知》(發改價檢[2005]2591號)},充分發揮電信價格主管部門的作用,做好電信資費相關政策的解釋和界定工作,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五、統一安排,聯合行動
各相關電信企業集團公司應從即日起,自行安排本公司的自查自糾工作,並於2006年3月10日前將本公司的自查整改情況報送我部。
各通信管理局應從即日起,組織本轄區內相關電信企業按照文件精神做好相關工作,並於2006年3月10日前將有關情況報送我部。
我部將視各地反饋的意見和情況,適時組織對重點地區或重點企業進行檢查,並向全行業進行總結通報。
六、發現問題,及時反饋
各通信管理局和相關電信企業在專項活動組織實施期間,對於難以界定或者確定不準的問題,要及時向我部反映。
具體聯絡單位:部經濟調節與通信清算司;
聯絡電話:010-66021242,66023927;
傳真電話:010-66039266。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